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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架式圖書館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Open-Access Library ; Open-Stack Library
作者: 彭慰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圖書館將館藏資料提供讀者閱覽的方式,可分為開架式、閉架式或局部開架式(又稱半開架式)。所謂開架式圖書館,是指該圖書館的館藏資料陳列處能讓讀者直接接觸到館藏資料,讀者可由書架直接取閱資料,或在館內閱覽,或至流通服務臺辦理館外借閱手續。
  早在中世紀後期,義大利的羅倫佐圖書館將圖書用鐵鍊鎖在書架或閱覽桌上,讀者可在館內自由取閱,但不能外借,這就是早期的開架式借閱制度的雛形。隨著印刷術的發明,印刷資料大量發行,有些圖書館開始實行開架式借閱制度,尤其是參考室陳列的資料必先採用,以便於讀者查閱。但因早期圖書館界的觀念過分強調圖書館保存藏書的功能,將圖書視為財產,影響開架制的推廣,有關採開架式或閉架式的爭議,曾持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美國在19世紀後期開始有人倡議以開架制為主要借閱方式,1879年已有一些圖書館開始實行。歐洲一些國家自20世紀初相繼採用開架式,蘇聯在1930年代普遍採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架制更為普及,許多國家相繼採用,英、美、日等國甚至立法將開架制作為法定借閱制度,並在圖書館法中規定開架藏書與全館藏書的最低限度的比例。我國在1920年代,曾由李大釗倡導下,在北京大學率先實行開架式。在臺灣則是東海大學圖書館率先採用開架制度,另有美國在臺協會文化中心圖書館、耕莘文教院圖書館等採行,至1960年代才漸普遍。許多圖書館先採部分開架式,其後才全面開架。
  依據〔第一次全國圖書館業務會議紀要〕所載,在民國60年(1971),寄回調查表的91所圖書館僅34所採開架式,32所採閉架式,24所兩者併用。至70年,各型圖書館採開架式者已增至321所,占43.6%,填答圖書館共736所,詳見〔臺閩地區圖書館現況調查研究〕。而中華民國80年〔臺閩地區圖書館統計〕則顯示在2,566所填答圖書館中,已有77.17%的開架率。可見開架式圖書館乃必然之趨勢。
  開架式圖書館使讀者可以直接接觸圖書資料,廣泛瀏覽,自由挑選,省去了讀者查檢目錄、填索書單、等候取書的時間;讀者可發現在目錄中未充分顯示其特性的圖書,如讀者擬借之書不在架上亦可瀏覽鄰近類似主題之書,以降低文獻拒借率。但開架式圖書館容易有資料亂放、遺失、損毀等缺點。因此許多圖書館不讓讀者自行歸架,而由工作人員歸架,並加裝圖書安全偵測系統以防止失書。
  圖書館館藏非書資料亦日漸採開架式管理,雖然讀者無法目視其內容,但可瀏覽其包裝說明,方便讀者選擇。
  過去有一種介於開架式及閉架式間的借閱制度稱半開架式,即將圖書資料陳列在裝有玻璃檔板的書架上,讀者可隔著玻璃通過書背、封面等資料的外貌瀏覽和挑選資料,不能自行取閱,須由圖書館工作人員代取。
  開架式管理還可分為自由開架式及安全開架式。自由開架式是讀者可自由進出書庫、資料陳列處、或閱覽室,可任意取閱資料。安全開架式則是在書庫入口有服務人員管理,讀者進入書庫取書後,須辦理借閱手續方可出書庫閱覽或借出館外,此為較舊式建築採用之方式。新式的圖書館建築設計多採開架式,書架與閱覽桌鄰近,可就近取閱資料,不像老式的書庫無閱覽席位的設計。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開架式圖書館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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