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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至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章錫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五至指志、詩、禮、樂、哀五者,是愛民之君王所必須達到的五項標準。語出〔禮記.孔子閒居〕:「志之所至,詩亦至焉;詩之所至,禮亦至焉;禮之所至,樂亦至焉;樂之所至,哀亦至焉。哀樂相生。是故正,明目而視之,不可得而見也;傾耳而聽之,不可得而聞也;志氣塞乎天地,此之謂五至。」鄭玄〔禮記注疏〕認為:至,是至於民;志,是思意。孔穎達引申其義認為:若統治者居心都為民眾著想,則從此而起的詩、禮、樂、哀,無不與民眾的利害息息相關,即謂之五至。王夫之〔禮記章句〕評說:「人君以四海萬民為一體,經綸密運,邇不泄遠,不忘志之至也,乃於其所志之中道全德,備通乎情理而咸盡。故自得其好惡之正者,則至乎詩矣;自其盡節文之宜者,則至乎禮矣;自其調萬物之利者,則至乎樂矣;自其極惻但之隱者,則至乎哀矣;凡此四者之德,並行互致,交攝於所志之中,無不盡善。」文中配合孟子四端之心的義旨,說明詩、禮、樂、哀四者之涵義,哀是哀矜的意思,即孟子所謂「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志、詩、禮、樂、哀五者皆本乎一心,其初雖非見聞之所能及,然而志氣之發,可以充塞天地而無所不至,所以請之五至。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五至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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