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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祖(天主教)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ncestral Worship (Catholicism)
作者: 趙一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祭祖或稱對祖先的崇拜是中國人最古老的傳統,被認為是對祖先報本、思恩和盡孝。這種思想是中國人祭祖習俗之主要內涵。為盡孝道而祭祖的方式,雖與天主教的作法不同,但基本上與天主教教義並不相違悖。無論〔舊約〕或〔新約聖經〕都強調要孝敬父母(參見出廾.十二,弗六.一~三)。教會自創始以來就編訂安葬亡者儀式,並在舉行禮儀(彌撒)時追念逝世的親友等。因此利瑪竇來華傳教時,也容許信教者祭祀祖先。但以後來華的方濟會及道明會傳教士卻持相反的意見。問題的癥結不在於祭祖是否應該,而在於祭祖的儀式。反對者認為祭祖的禮儀含有宗教迷信的成分。雙方爭論良久,此即所謂「禮儀之爭」。教宗本篤十四世為了維護教規的一致,於一七四二年發布通諭,對中國傳統的祭祖祀孔方式一律禁止。直到兩百年後,由於時代改變、思想進步,教會對中國傳統文化及宗教禮俗有了較清楚的認識,教宗庇護第十二世才於一九三九年解除了祭祖祀孔的禁令。自此以後,容許教友在孔子或祖先遺像或牌位前,行鞠躬、跪拜禮或行其他社會通行的敬禮。敬禮儀式如有迷信之嫌或有被人誤會之危險時,應聲明教友祭祖祀孔的意義。
  教會在梵二大公會議的文件中,對各地的傳統文化、風俗習尚,作了更清楚的指示:對各族的風俗,應予以尊重;如有迷信成分應予以淨化;優良的成分應予以發展、提升,以基督福音的精神使之更為完美(參閱〔禮儀憲章〕三十七,〔傳教工作法令〕二十一)。
  自民國以來,因社會的變遷,數千年祭天敬祖的傳統文化,已逐漸消逝。已故于斌樞機主教秉承梵二的指示,為發揚我國文化,乃於民國六十年發起春節祭祖,此舉得到社會各界的嚮應與支持。此後,天主教信友每年春節時已普遍在各地天主堂舉行祭天(彌撒)敬祖禮儀。我國主教團也為此編訂了〔祭祖暫行禮規〕,並指出推行祭祖的宗旨:(1)為重申天主誡命「孝敬父母」的基本精神,激發教友孝親之情……;(2)為澄清國人對天主教「信天主而忘祖」的誤會……;(3)為復興中國文化,崇尚孝道與慎終追遠的美德……;(4)為規正教友「祭祖」禮儀的正常發展,破除其迷信色彩。此外特別指出,祭祀祖先不把祖先視為神明崇拜,不焚燒冥紙;祭祀可融合傳統習俗與教會禮儀。可在適當的處所設置祖先牌位及香案,作為感恩頌德和激勵孝思的象徵。在牌位前獻香、獻花、獻酒、獻果、鞠躬或叩首已為教會所許可。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祭祖(天主教)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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