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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前兒童學習能力測驗修訂版〕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Developmental Indicators for the Assessment of Learning-Revised, DIAL-R]
作者: 王珮玲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學前兒童學習能力測驗修訂版〕主要目的在評量二歲至六歲幼兒發展及學校準備的狀況。此分測驗係由張杏如、譚合令、黃堅厚、吳武典和王天苗等人修訂伊利諾大學C.Mardell-Czudnowski & D.S. Goldenberg所編之〔學前兒童學習能力測驗〕(Developmental Indicators for the Assessment of Learning-Revised, DIAL-R)。
  〔學前兒童學習能力測驗〕共有三個分測驗
  1.動作能力:係評量幼兒接住動作、跳躍動作、堆積木、觸指、剪紙、配對及仿畫等項目。
  2.概念能力:係評量幼兒辨認身體部位、認顏色、背數、數數、辨別方位、辨別概念、認字及排幾何圖形等項目。
  3.語文能力:係評量幼兒發音、述說個人資料、記憶、認名詞、認動詞、食物分類、解決問題與看圖說話等八個項目。
  整個測驗係採遊戲方式進行,在評量之前,評量情境有一個遊戲區可讓孩子玩雪花片、拼圖或積木,緩和情緒,逐漸進人狀況,並且與施測教師建立良好關係。此測驗是以分區的方式進行,讓幼兒以三名一小組的方式進入測驗區,即以小組方式投入,再逐一進行個別測驗。
  其信度、效度如下:(1)信度:此測驗之重測信度(間隔兩週.32)為動作能力是.87;概念能力是.83;語文能力是.86,總分則高達.94。(2)效度:就同時效度而言,與〔哥倫比亞心理成熟量表〕相關是:動作能力.73,概念能力.78,語文能力.62,總分.78。就建構效標而言,各年齡組(三個月為一組)的各分測驗之平均分數隨年齡而增高,其建構效度。(3)常模:建有百分等級常模。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前兒童學習能力測驗修訂版〕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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