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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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ˋ
  • 漢語拼音 tǔ dì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tǔ dì
解釋:
  1. 田地,有土壤的地面。
    【例】土地遼闊、土地肥沃、土地改革
  2. 疆域。
    【例】所謂國家,必須具有土地、人民和主權等三要素。
  3. →土地公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土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tǔ dì
解釋:
1.土壤。《漢書.卷四九.鼂錯傳》:「審其土地之宜。」
2.封疆。《管子.權修》:「土地博大,野不以無吏。」
3.社神。《通俗常言疏證.鬼神.土地》引《孝經緯》:「社者土地之神,土地闊不可盡祭,故封土為社,以報功也。」《紅樓夢》第二九回:「賈母在轎內因看見有守門大師並千里眼、順風耳、當方土地、本境城隍各泥胎聖像,便命住轎。」
4.有泥土的地面皆稱為「土地」。如:「土地肥沃」、「土地改革」。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土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and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土地一般指未為水覆蓋的地球表面或地表之固體部分,亦指自然或政治界限所圍成的領域,或由私人或公共個體所擁有的地域。
  我國土地法第一條「本法所稱土地,謂水陸及天然資源」。土地經濟學家巴婁(R. Barlowe)「土地的廣義觀念包括一切地球的表面…,除建築場所、農場土地、生長之森林、礦藏及水資源外,也包括自然現象,例如日光、風、雨…溫度及位置等,更包括一切附著於地球面而不易與其分割之人為改良物」
  土地一詞所涉及的觀念甚複雜,它可能指:1.空間;2.與其它的相位置;3.自然環境;4.財產;5.生產要素;6.消費財貨等。
  土地基本上與環境的觀念重疊度很大,除人文環境外多屬廣義之土地。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土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thóo-tē/thóo-tuē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 指土壤或者是地表上面的部分。
  2. [[名] ] 指一個國家的領土、封疆。
  3. [[名] ] 專門指耕地。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土地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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