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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價值分析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Value Analysis Method
作者: 李淑慧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價值分析法與價值澄清、道德認知發展模式,具不同的路線;價值分析法更關切如何幫助學生蒐集並評估涉入價值判斷的事實。價值分析主要在區分兩個概念:價值標準(value criterion)與價值原則(value principle):前者將價值賦予某一類情境,給予事實一個價碼(valence)決定某一事實是否有正或負評價,評價者必須權衡諸事實再作決定,所以評價者的判斷可能隱含某些原則,這些複雜原則在做決定過程中浮現出來,反映價值分析的結果,而非其決斷的歷程。所以真正進入價值判斷之脈絡中者,是價值標準而非價值原則,每一價值標準提供了價值對象之一方面的評價基礎,給予正或負的價碼。價值原則則用於價值對象的整體,原則權衡各個衝突標準之指訴,但只有在作了價值決定且已給予理由之後,才意識到價值原則。價值分析具有六個基本程序:(1)確認並澄清價值問題;(2)蒐集有關的事實;(3)評估事實的真實性;(4)澄清事實的關聯性;(5)達成初步的價值決定;(6)考驗所作決策所隱含的價值原則。
  價值分析的基本長處在於提供一詳盡且逐步漸進的程序,以分析價值問題,尤其對含有一大堆事實和可能結果的複雜的公共政策問題,特別有用。依前述六個步驟,可獲致一個合乎嚴格的理性標準的判斷。謝弗(J.Shaver)於一九六○年代,基於民主與多元社會的背景,採取社會觀點,發展成價值分析的道德教育模式,強調師生批判反省的任務,關心民主公民基本行為的養成,培養獨立的道德思考能力。所以在教學上,教師本身應建立價值教學嚴密理性思考能力,才能培養學生理性的智慧發展,傳遞民主的道德價值,協助學生於面臨價值問題時,能利用邏輯的思考和科學方法,為其價值立場提出合理理由和證據,謝氏所提出的理性建構過程包括:(1)價值的確認和澄清;(2)標識的類化(指將特殊的價值問題置於普遍合法道德之架構上);(3)價值衝突的分析;(4)對決定之後果的檢核;(5)指導對道德的情感及語言方面的學習。
  因此價值分析法是強調作決定過程中的知性和感性調和的一種價值教學途徑,融合了價值澄清法和道德認知發展論之精神與技巧,兼顧過程和結果,並顧及價值認知、價值認同、價值選擇、價值行動等四個價值形成的因素,是值得採行的價值教學途徑。其教學過程應包括:(1)提出問題;(2)蒐集並討論有關的資料和價值觀點;(3)討論並評估所有可能解決問題的方法;(4)從正反兩方面檢討每一個解決方式可能產生的後果;(5)使學生有機會從各種可能的解決方法中作選擇,並證明其選擇是正確的;(6)準備行動;(7)付諸行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價值分析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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