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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專科學校(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韓驊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高等專科學校在大陸地區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之一種,主要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用以培養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初中教師。招收高中畢業生(或其他中等學校畢業生)以及具同等學歷者,修業年限大部分為三年,少數為二年。高等專科學校在層次上比大學和專業學院低一級,屬高等教育的最低層次。多根據本地區實際需要設置工程技術、師範、醫藥、管理等實用科類;有設多科類的,亦有設單一科類的。除學習一般基礎理論外,著重實際應用技能的訓練。部分專科學校還提供相應的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畢業生一般在本地區工作。
  清末「癸卯學制」設置高等實習學堂,與大學預科及高等學堂並立。民初實施的「壬子癸丑學制」設置與大學預科並立的專門學校和高等師範學校,根據其入學資格、修業年限、課程設置和培養目標,大體可列為高等專科學校一類;民國十一年(1922)的「壬戌學制」取消大學預科,另設三年制專門學校和二年制的師範專修科,此乃正式的高等專科學校。此後,高等專科學校不斷發展,至民國三十六年(1947),全國二百零七所高等學校中有高等專科學校七十四所,在校生二萬三千八百萬人。
  民國三十八年(1949)以後,大陸地區高等專科學校繼續存在。一九五○年頒布的〔專科學校暫行規程〕規定,專科學校培養工業技師、農業技師、教師、醫師、藥劑師、財政經濟幹部、文藝工作者等專門技術人才;分設若干學科,招收高中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入學,修業二至三年。學生在全面的普通文化知識基礎上接受高級專門教育。一九五○年全國有高等專科學校七十所,一九五三年院系調整後,縮減到二十九所,但專科生人數比一九五○年增長四倍。一九五七年增至三十一所,但在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一年間猛增至三百五十九所。後經調整,在此期間新建而不合條件者均改為中等專科學校。至一九六二年,又減至四十五所。文化大革命期間,專科學校停止招生。一九七七年後,高等專科學校逐步恢復,並受到重視。但此後幾年,專科學校增加的多為師範類,其他類專科學校增加不多,而且原有一些專科學校又升格為本科,所以專科學校數逐年下降。一九八二年,教育部召開高等教育調整改革會議,提出要大力發展專科學校,除少數醫學類學校外,一般不得改為本科學校。一九八五年高等專科學校增至三百二十五所;一九八六年在校專科生人數恢復到一九七九年水時所占比重(33.8%);一九八八年達到三百四十五所,至一九九二年仍為此數。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國務院發布〔普通學校設置暫行條例〕,規定高等專科學校主要培養高等專科層次的專門人才,在文科(含文學、歷史、哲學、藝術)、政治、財經、教育(含體育)、理科、工科、農林、醫藥等八個學科門類中以一個學科為主要學科;全日制學校在校生計畫規模在一千人以上,但邊遠地區或有特殊需要者,經國家教育委員會批准,可不受此限。一九九二年全國三百四十五所高等專科學校中,學生不足六百名約有五十三所。近年來國家提出高等學校聯合辦學之主張,亦有一批高等專科學校與本科大學或學院聯合辦學者。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等專科學校(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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