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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歌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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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tà gē |
解釋:
唱歌時以腳踏地為節奏。原為漢、唐時的風俗性歌舞,參與者連臂以腳踏地而歌。臺灣高山族同胞尚存有此種歌舞形式。唐.李白〈贈汪倫〉詩:「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也作「蹋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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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踏歌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a Ko |
作者: | 王克芬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舞名。古人泛指以足踏地為節,載歌載舞的群眾自娛性舞蹈為《踏歌》。《資治通鑑》注「蹋歌者、連手而歌,踏地以節。」《白虎通義.禮樂篇》:「心中喜樂,口欲歌之,手欲舞之,足欲蹈之。」最早關於踏歌的記載,可能是傳說中堯時的擊壤。所謂擊壤,即是以足踏地為節,邊踏邊舞邊唱,自得其樂的一種自娛性歌舞。遠古的踏歌形像,見於1973年出土於青海大通縣上孫家寨的舞蹈紋彩陶盆,距今約5000∼5800年。陶盆內壁彩繪舞人三組,每組五人,頭有髮辮或羽飾,臀有尾飾,相互拉手踏足而舞。內蒙碇口縣托林溝原始崖畫有連臂踏歌圖,四人均有長長的尾飾,連臂向右踏步而舞。踏歌在唐代最盛,《朝野鑒載》載,先天二年(西元713)元宵夜,在京師安福門外,燃燈數萬盞,宮女和民間選出的年輕婦女千餘人,於燈輪下踏歌,盛況空前。唐代民間踏歌亦很盛行,顧 《听山鷓鴣》詩:「夜宿桃花村,踏歌接天曉。」劉禹錫《踏歌行》:「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連袂行。」李白《贈汪倫》:「李白成舟將欲行,忽聞崖上踏歌聲。」詩中生動地描繪出,月夜中人們相聚一起踏舞歌唱,從黑夜一直到破曉的情景。從古至今,我國許多少數民族,如彝、拉祜、佤、納西、僳僳、普米等,都盛行踏歌,只是名稱舞態、曲詞不盡相同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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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踏歌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