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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大力辦好高等師範專科學校的意見](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方彤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關於大力辦好高等師範專科學校的意見]是指大陸地區教育部於一九八○年十月二十七日頒發的指導師範專科學校(下稱師專)辦學的文件,以解決當時多數師專基礎薄弱、師資缺乏、辦學條件較差、教學品質不高等問題。
  〔關於大力辦好高等師範專科學校的意見]的主要內容有:(1)指出師專擔負著培養初級中學合格師資的任務。(2)保留當時表現為兩種形式的師專的管理體制,即一種由省、專區雙重領導,以省為主;一種由省、專區雙重領導,以專區為主。兩種管理體制,由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取捨,但強調不論那一級領導為主,都要有明確的職責和分工,有適合該省情況的具體管理辦法,一般地說,省、市、自治區對師專的規模和布局、學校領導幹部的配備和管理、招生和畢業生分配、師資的補充和培養、專業設置、經費、基建、儀器供應等都要全面規劃,統籌安排。(3)允許二年制師專和三年制師專並存,對學習年限暫不做統一規定。(4)說明師專的專業設置要為其主要任務服務,應以初級中學教學計畫中所設主要課程門類為依據。省、市、自治區教育部門對師專的專業設置,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不求「小而全」。政治、語文(包括民族語文)、外語、數學、物理、化學六個專業,師專可以根據辦學條件,有計畫地設置。當時全國師專已設專業十九種(包括雙科五種),從種類上看是齊全的,基本夠用,以後一般不再增設新專業,即使增設滿足個別地區某些特殊需要的新專業,也要從嚴掌握。(5)師專必須以教學為中心,也應根據具體條件積極開展科學研究,科研工作要為提高教學品質服務。教育見習、實習是師專理論聯繫實際,培養合格初中教師的重要環節,因此有條件的師專應建立附中,並把它辦成教育實驗和實習的場所。(6)為了確保師專的教師質量,應分配一定數量的研究生、優秀本科畢業生到師專任教,為了加強中學教材教法課程,可以選調個別有教學經驗的中學教師到師專任教,省屬高等師範院校要擔負為師專培訓師資的任務。(7)為了解決當時多數師專在實驗設備、圖書資科方面「少、缺、殘、舊」的現象,要求各省、市、自治區教育部門酌情分期分批地力爭在三年時間內,使師專的實驗室能夠基本做完教學計畫規定的實驗項目,使圖書資料基本滿足教師和學生的閱讀需要,還要適當增加師專的基本建設投資,加快基本建設速度,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關於大力辦好高等師範專科學校的意見](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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