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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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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zhèng běn qīng yuá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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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正本清源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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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zhèng běn qīng yuán |
解釋:
從根本、源頭上清理整頓。指澈底解決問題。《晉書.卷三.武帝紀》:「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樹嫡,非所先務。」《文明小史》第四二回:「現在正本清源之法,第一先要禁掉這些書,書店裡不准賣,學堂裡不准看,庶幾人心或者有個挽回。」也作「端本清源」、「端本正源」、「端本澄源」、「清原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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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正本清源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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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從根本、源頭上清理整頓。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語本《漢書.卷二三.刑法志》。 △「拔本塞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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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正本清源」原作「清原正本」。漢代的史學家班固,曾在《漢書》的〈刑法志〉中討論國家的刑法制度,認為當時的法律有許多不合宜的地方,處刑的輕重常拿捏不當,重者太重,死刑人數過多;輕者太輕,無法達到遏止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之下,無法遏止輕犯者作惡,官吏又每每以斬大盜建立威信,結果社會依然混亂。原因除了禮樂教養的缺乏外,就是刑法制定不當的後果。所以班固認為必須要從源頭開始清理、從根本開始整頓,也就是從檢討刑法制度做起,修改不當的法令,重新衡量罰則的輕重,才能使社會達到真正的安定,人民有安樂的生活。後來「正本清源」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出現「正本清源」的書證如《晉書.卷三.武帝紀》:「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樹嫡,非所先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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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比喻澈底改革以解決問題。 使用類別 用在「澈底解決」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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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 近義成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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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應大辟(1)。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
〔注解〕 (1) 大辟: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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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晉書.卷三.武帝紀》:「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樹嫡,非所先務。」
02.《文明小史》第四二回:「現在正本清源之法,第一先要禁掉這些書。」
03.《清史稿.卷一二四.食貨志五》:「今之言禁者,亦第補偏救弊,非能正本清源也。」
04.《清史稿.卷一五四.邦交志二》:「如能乘機利導,與英外部酌議洋藥進口、分年遞減專條,逐漸禁止,尤屬正本清源之計。」
05.清.錢泳《履園叢話.卷四.水學.水害》:「一旦治水,而欲正本清源,復其故道,怨者必多,未為民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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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正本清源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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