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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學院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蔡纓勳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佛學院指以傳授或研究佛學為主的學院;此種學院的創辦多屬佛教界人士,尤其以出家的僧侶為主導,目的不外是弘傳佛法及培育僧才。
  佛學院的創辦,始於民國初年,如歐陽漸的支那內學院,太虛的武昌佛學院,閩南佛學院等。國民政府播遷來臺,亦隨之興盛起來,目前在臺灣地區不下十幾所;較著名的如佛光山星雲之中國佛教研究院、聖嚴之中華佛學研究所、曉雲之蓮華佛學院、中壢如悟之圓光佛學院等。
  佛學院的組織方式,由於規模不是很大,行政主管大抵只設院長、教務主任、訓導主任等而已。授課情形和方式,則比照一般學校,但多屬小班制。所授的課程,以佛學為主,亦包括與佛學有密切關係之外國語文如巴利文、藏文、梵文、日文及英文等;有些亦間有世學如四書、書法等。
  佛學院依其宗旨,約可分成二類:(1)綜合性的佛學院,如聖嚴之中華佛學研究所等;(2)專宗的佛學院,指專研究弘揚某宗的佛學院,如華嚴專宗學院、淨土專宗學院、律宗專宗學院(如淨律寺、南普陀佛學院)。其中以綜合性的佛學院較多。
  如依創辦精神來論,可分二類:一者重實脩,二者重學術研究。但多數佛學院往往兩者並重。
  目前臺灣地區的佛學院依學生程度學歷之不同,而設有初級部、高中部、大學部、研究部(所);課程內容即依其層次不同而逐步深化。所招收的學生,包括出家眾在家眾男女,學費往往全免,甚至多數的研究部(所)均設有獎(助)學金。
  對佛法的弘揚及僧才的培育,佛學院有其存在的意義及價值。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佛學院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