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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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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āng héng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zhāng héng
解釋:
人名。(西元78~139)字平子,東漢西鄂(故治在今河南省南陽縣南)人。精天文曆算,作渾天儀及候風地動儀。擅長文學。所作〈同聲歌〉、〈四愁〉詩為五七言詩創始期重要作品。賦有〈兩京賦〉,構思十年。又所作〈思玄〉、〈歸田〉、〈髑髏短賦〉三篇,一掃鋪采惡習,為漢賦另闢新徑。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張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程運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張衡(78~139)字平子,東漢南陽西鄂人。祖父堪,為蜀郡太守。衡少善屬文,游於三輔,因入京師,觀太學,遂通五經,貫六藝,雖才高於世,而無驕尚之情,常從容淡靜,不好交接俗人。
  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辟公府不就;時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踰侈,衡乃擬班固〔二都賦〕,作〔二京賦〕以事諷諫,精思傳會,十年乃成。大將軍鄧騭奇其才,累召不應。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徵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
  衡善機巧,尤致思放天文陰陽曆算,作渾天儀,著〔靈憲算罔論〕,言甚詳明,復造候風地動儀,皆服其妙。後遷侍中,永和初,出為河間相,時河間王驕奢不遵典憲,又多豪右,共為不軌,衡下車,治威嚴,整法度,陰知姦黨名姓,一時收擒,上下肅然。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徵拜尚書,順帝永和四年卒,享年六十二歲。
  所著有〔周官訓詁〕、〔靈憲〕、〔應問〕、〔七辯〕、〔巡誥〕、〔懸圖〕、詩、賦、銘等凡三十二篇。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張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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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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