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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障讀者服務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ibrary Service for the Handicapped
作者: 林美和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一般說來,正常個體在生理發展、心智功能、人格發展及社會適應等方面,都會隨其各年齡發展階段,達到正常的發展標準。不過,也有可能會因先天的、胎兒期間的、生產過程的以及後天等方面的因素,而造成個體的機體損傷(Organic Defect)、功能異常或心智發展遲滯狀態,此種傷殘或缺陷狀態不僅在日常生活上構成不適應的現象,而且在學習上也形成了一種障礙。為維護殘障者的生活及合法權益,政府制定了「殘障福利法」、「老人福利法」以及「特殊教育法」,針對此類人口的特殊需要,提供各項的醫療福利、救濟或教育上的措施。
  為顧及殘障者的特殊性,以適應其能力與需要並保障其求知權益,圖書館對此類身心障礙者也提供特殊的圖書館服務。服務對象通常以視障者、肢障者、聽語障者、行動不便、病弱及智障者為多,其中又以視障與肢障者的服務為主。一般圖書館除注意特殊的資源、設備及設施的考量外,也注意其館內空間及物理環境的規畫,以提供其借閱、參考和閱覽服務;同時,對推廣服務計畫的發展也相當重視,其中以延展(Outreach)服務活動為最積極。
  美國圖書館在1960年代即開始重視身心障礙者的服務,例如對弱視者及盲人提供大字本讀物、點字圖書及有聲圖書,並裝置各種新科技產品,如觸(摸)讀機(optacon)、擴視弱視機等。甚至,在1970年代後,公共圖書館更鼓勵其館員學習手語,或在諮詢臺備有紙筆,為聽語障讀者服務;同時,在建築及館內設計上,也特別考量肢障者和視障者的特殊需要,包括方便行動的空間、足夠的燈光、導盲磚(板)、點字說明、聲音訊號、殘障者專用車位、斜坡、扶把以及電梯的大小、進口的寬廣與控制板的高度等等,以提升圖書館的服務品質。
  對殘障讀者服務的認識已成為未來圖書館工作的重點之一,尤其是國內公共圖書館對殘障讀者的服務,目前還是以盲人為主要對象,未來應擴大其服務對象,並提升其在資源、設備與設施方面的質與量之要求。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殘障讀者服務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