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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定論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ué dìng lùn
解釋:
哲學上指意志受一定的因果法則支配,不能絕對自由的理論。也稱為「命定論」。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決定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determinism
作者: 曾天俊
日期: 2002年12月
出處: 力學名詞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決定論是古典物理中(如力學、電磁學)最重要的特性。意謂一系統在某一時空座標,若吾人知此系統動力變量之大小及其變化之特性,系統之外力等性質時,則此系統在以後時刻動力變量的值可完全依據古典物理理論來決定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決定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基本資料
英文: Determinism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決定論的基本要旨是:人類的行動就如自然現象,都有原因,且都必然受原因的決定與制約,行動者沒有自由意志(free will)可言。與決定論相對的是自由論(Libertarianism),其主張是:某些人類的行動可以是行動者自由選擇的結果,不一定受某些因素的決定,行動者在採取行動之前有自由意志。
  決定論包含兩項重要的主張:第一,所有的事件(event)均有原因,且所有的事件都必然受原因的限制;人類的行動既是一種事件,當然受行動的前置因的約束,行動者在決定是否要採取行動上,沒有自由意志可言。第二,在了解事件的原因之後,當然可以準確地預測事件的結果。
  決定論的主張很難完全證實或駁斥。很難證實的主要理由是:要證實這種主張,勢必要找出證據來支持,但是事實上卻很難找出這麼有力而齊備的證據。但要駁斥這種主張,也會受到決定論者的反對,他們可以說:我們之所以無法找出某一事件的原因,是因為一時知識不足,待知識完備後,當然就可以找出原因了。這樣說來,決定論似乎並沒有錯。
  反對決定論的學者,如美國哲學家詹姆斯(W. James, 1842~1910),基於三點理由反對:第一,假如一切事情都是早被決定的,那麼為什麼在日常生活中還會有人怨嘆有些事該如此做,但卻沒有那麼做;從怨嘆往事來看,個人本來可以選擇行動,否則怨嘆就毫無意義。第二,假如決定論是對的,那麼懲罰犯錯者就是錯的,因為照決定論的看法,行動者對於行動的結果不需負半點責任;但在日常生活中,懲罰的作用及意義均被肯定,從肯定懲罰來看,個人應為自己的行動負責任,換言之,個人的確是可以選擇行動的。第三,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確可以考慮某件事應該如何做,而考慮的結果往往就決定了行動,由此可知,個人的確有決定自己行動的自由。
  以上述理由反對決定論,可能是基於一項誤解。因為決定論者雖然反對自由意志的存在,卻未反對有行動的自由(freedom of action)。人類行動的原因可能是行動者本人的欲望或考慮之後的結果,就此看來,個人的確可以決定本身的行動,不過行動的決定如果是由於其他的因素,不是出於自由意志,那些因素即不是個人所能控制的。
  在教育活動上,當代西方的教育學者往往將人的獨立自主性(autonomy)視為教育的主要目標,但若認為決定論是對的話,這個目標便無法達成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決定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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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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