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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德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Hart, Robert
作者: 井敏珠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哈德(1835~1911),英人;咸豐四年(1854)來華,同治二年(1863)任總稅務司,光緒三十四年(1908)離華,前後五十餘年,除主持中國海關行政外,並參與清廷諸多重大外交事件,與中國事務有密切關係。此外,對中國內政、教育改革亦多獻替,早期的〔局外旁觀論〕為其建議之一。
  哈德為廣學會創辦人之一;當時這些來華人士,均以商業利益作首要考慮,如哈德曾對翁同龢等人說:「英國實欲中國興旺,俾商務有益。」而外交人員亦以保護商人為主,至傳教士與商人更有不可分的關係,在華之英、美商人,常為傳教士財源捐助者,因此傳教士不得不為商人進言,勸中國變法。
  哈德雖為中國政府任命的稅務官吏,但最初係由英政府派任之外交人員,曾在寧波主持領事事務,並在廣州擔任英領事譯員;其出任總稅務司亦為英政府所支持,在職四十餘年,頗著績效。哈德分析鴉片戰爭後中國態勢,分為「內情」與 「外情」兩方面。「外情」指中國對外交涉之事,照訂定之條約施行,以保太平,否則戰事再起,將使「內情」更惡化;「內情」指中國問題之根本,他認為清廷政治腐敗,盡職者少,營私者多,執法者唯利是視,理財者自便身家。他提出改革方案有三:一為學習西人的長處:民化而國興,外國所有之方便,民均可學而得;中國原有之好處,可留而遵。二為整頓財政:如地丁、鹽課、稅餉,以及有關之舊例等,若認真整頓,日後所得之銀,可敷國家之用。三為加強外交:中國宜召見外使,遣使西國,並准洋商與華商會辦輪車、電機各種事業。此三項以外交一項較有新意,唯所提意見尚不及咸豐十二年(1861)馮桂芬的〔校邠廬抗議〕激烈。這就是他於同治四年(1865)九月十八日呈遞總理衙門的〔局外旁觀論〕,但被認為係局外議論,非急切能辦之事,而被總理衙門擱置。哈德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又著有〔中國創辦郵政章程〕,對中國郵政之興革,頗有貢獻。
  八國聯軍之後,哈德曾協助各省疆吏與各國領事議立保護東南之約;宣統年間休職回英,尋卒。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哈德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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