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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爾文的教育計畫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alvin's Educational Planning
作者: 王連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喀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繼茲文利(U. Zwingli, 1484~1531)起而領導另一支新教活動及其教育運動的靈魂人物;此一新教組織即以其名而稱之為喀爾文教派。
  喀氏的教育計畫構想,基本上乃以茲氏基督教[聖經]教育思想與系統為本,加上其研究人文主義的見解,融入於其著作[基督教的基本原理],及其與從前老師合撰的[日內瓦小學計畫書]中。喀氏之所以有心於新教教育計畫,乃因其神祕的轉變為虔誠的新教徒,找到生活的真理之路,且他在日內瓦目睹當時政府與教會的亂象,深感重建一種新的政治與宗教秩序的必要性;而此則需靠國家依基督教原理來治理,並透過教育的力量,來完成宗教的目的。
  喀氏為實現教育計畫的理想,其後半生的歲月,投入於辦理實際教育事業,其具體的作為有:
  1.肯定﹝聖經﹞是上帝的永恆指令,亦是一切生活事務和學說的最高權威,以及教育的最高指導原則。
  2.學校教育以﹝聖經﹞教育為首,但並不排斥人文學科良好訓練的世俗教育。
  3.提出[教會管理章程],強調兒童宗教訓練方式,在校練唱聖歌,在家閱讀[簡明的基督教教義],在教堂做禮拜領唱,作為青少年教育的基礎訓練。
  4.發表[基督教教規],明定大學為教會和社會不可少的共同福利,大學生在校可學語言和科學,以備擔任牧師和公職之需;大學教師應是一位有學問和經驗的人。
  5.發表[日內瓦法律學校條例]及組織「日內瓦學府」(Geneva College),倡導分級研讀[聖經]教義及古典文學,並於此相當於中等教育性質的學府或學院中,附設近似現在大專性質的「學苑」(Academy),每週講授二十八講。
  6.喀氏教育計畫及事業成果,廣為傳播,遍及歐洲大陸的許多國家,諸如英、法、荷蘭等國,後並擴及新大陸的美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喀爾文的教育計畫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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