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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宮中檔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莊吉發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宮中檔主要是清代歷朝君主親手御批的奏摺及其附件。明初定制,臣工進呈君主的文書,稱為奏本,上於東宮的文書,稱為啟本,至於公事,則用題本,奏摺就是由傳統的奏本因革損益而來的一種文書。奏本、啟本、題本,都是折疊成本,奏摺雖然也是折疊成本,但它並非因折疊而得名。奏摺是奏本和摺子的結合名詞,摺子的本義,是指文書中附呈的各類清單。奏摺首幅封面居中上方書明「奏」字,尾幅書明真奏年月日,不必注明字數紙張,所書寫的字體可以不用奏本的細字體,簡化了許多文書格式的限制。清代奏摺,按照書寫文字的不同,可以分為漢字摺、滿文摺及滿漢合璧摺。滿、漢大臣因文字表達能力的不同,准其使用漢文或滿文繕摺具奏,但滿洲大臣辦理滿、蒙、藏等事件時,例應以滿文書寫,其中武職滿員規定使用滿文摺。滿漢合璧摺大都為各部院滿漢大臣公同會議政務的奏摺,漢文右起,滿文左起,滿漢兼書。按照奏摺使用紙張的不同,可以分為黃綾摺、黃紙摺及素紙摺。按照奏摺功用的不同,則可分為請安摺、謝恩摺及奏事摺。君臣名分既嚴,臣工必須定期具摺請安,為表示誠敬,臣工請安時,多使用黃綾摺,間亦使用黃紙摺。臣工具摺奏事的奏摺,稱為奏事摺,例應使用素紙,所以又稱為素紙摺。臣工奏謝恩賞珍玩、御書及調補陞轉寬免降罰等事,例應具摺謝恩,使用素紙繕寫,稱為謝恩摺。臣工繕畢奏摺,即裝入封套內,外包黃紙,放入摺匣後加鎖,並裝墊黃褥,外用黃紬袱包裹,其摺厘、袱褥、鑰匙等件,俱由內務府頒賜。摺匣不敷使用時,可用夾板綑縛,綾幅包裹。奏摺如有應速呈遞的公事,准其由驛馳遞,至於尋常事件,只能令親信家丁自備腳力進京呈遞,或徑至宮門交由首領太監接收,或由君主親信大臣轉呈,或由奏事官員轉遞,直達御覽,俱不經通政司轉呈。奏摺制度的正式出現,當在康熙中葉。清聖祖為欲周知施政得失,不使下情壅杜,故令臣工於露章題達之外,另倣奏本形式,繕寫奏摺,密封進呈。奏摺奉御批後,即發還原奏人。清世宗御極後,積極整飭吏治,擴大採行奏摺制度,放寬專摺具奏特權,事無鉅細,不分公私,凡有聞見,臣工必須據實奏聞,內外之事,遂無從欺隱,於提高行政效率,頗有裨益。清世宗又命內外臣工將御批奏摺查收呈繳,不可抄寫存留,嗣後繳批就成了定例,雖硃批「覽」、或「知道了」一、二字者,亦不准隱匿,否則必從重治罪。御批奏摺及所附硃筆諭旨繳還宮中後,貯存於懋勤殿等處,後世遂將這批檔案稱為宮中檔,都是探討清代歷史最珍貴的直接史料。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宮中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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