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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影碟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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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aser Disc,簡稱LD |
作者: | 朱則剛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電射影碟乃光學式的影碟,利用雷射光束讀取影碟上儲存的訊號,是Philip公司及美國音樂公司(Music Corporation of America,簡稱MCA)在1970年代分別發展,卻於1972年同時推出的影碟系統。此項系統於1978年正式面世,稱為 Laser Vision Disc(簡稱LVD)或Laser Disc(簡稱LD),由於Philip與MCA二家公司共享其專利,因此文稱為Philip/ MCA影碟系統。 雷射影碟的影碟片多為直徑12吋表面光滑的透明塑膠體,為了使雷射光能反射,內部夾有一層水銀膜,通常色質為銀色(亦有金色的雷射影碟)。訊號則利用碟片表面下1.1毫米處的微小訊號坑洞(Pits)予以記錄,雷射光束根據訊號坑洞的長度、間隔斷續反射,依此轉換成電子訊號,重現影像與聲音。 雷射影碟的訊號錄製與播放分為恆線速度(Constant Linear Velocity,簡稱CLV)及恆角速度(Constant Angular Velocity,簡稱CAV)2種。前者的訊號坑洞係由內圈向外以螺旋狀排列,坑洞之間的間距固定,放映時碟片的轉速由快而慢,最內圈為1800轉/分(rpm)至外圈則漸減為600轉/分(rpm)。12吋碟片單面可播放一小時的動態影像與聲音,內容以電影、音樂、戲劇、舞蹈、世界風光、動畫等為主。恆角速度影碟的訊號則以同心圓由內圈向外圈漸次排列,訊號坑洞的間距愈靠外側則愈大,每一圓周為圈,記錄兩個畫面。每張碟片單面可儲存54,000個單格畫面或30分鐘的動態影像與聲音,播放時利用雷射光束以1800轉/分的固定播放速度掃描。此類影碟片的內容廣泛,可用來儲存多媒體資訊或做為影像資料庫。具有定格播放、逐格播放、快速尋檢、邊看邊找、變速播放及隨機檢索等功能。 現今通行的雷射影碟乃是唯讀式(Read-Only)的碟片,其原理與其他的光碟(Optical Disk)型式,尤其是Compact Dise(簡稱CD)相通。如同其他的光碟型式,可錄式(Write-Once-Read-Many,簡稱WORM)的影碟技術已相當普及,而可抹寫式(Erasabie)的影碟技術也相當成熟。隨著整個光碟科技的發展,影碟漸漸成為一種主要的影像資訊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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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雷射影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