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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童學校(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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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盲童學校是大陸地區對視覺障礙兒童進行教育的專門機構。從一九五一年起,根據當年政務院頒布的[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盲聾教育被納入國家教育體系,盲童學校的學制被確定為六年。一九七六年以後,盲童學校改為五年制,一九八一年以後,個別地方的盲校學制改為六年,因而出現了五年制和六年制兩種盲童學校。一九八九年五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教育委員會等部門[關於發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見]中,重新規定了盲童學校的學制:「盲重的初等學校(班)和初級中等學校(班),原則上實行五四制,如有需要也可以實行六三制;先普及五年或六年初等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發展四年或三年制初級中等教育。」 盲童學校的教師配備和各項經費均高於同級其他學校。盲童學校的特殊任務是發展盲童的聽覺和觸覺,培養盲童熟練掌握盲字,學會協調動作,具有獨立生活能力,掌握勞動技能,以及保護和發展盲童的剩餘視覺和身體健康。盲童學校採取教育、教學、教養三結合的原則,教學大綱和統一教材由教育部門參照全日制普通小學的教學大綱和課本,並針對盲童學生的特點編制。課程設置為:思想品德課、語文、數學、體育、手工、音樂、常識(自然、地理、歷史)、勞動等。與普通小學相比,在課時安排上,盲校的語文、數學、地理、歷史、體育的課時數與之相同;自然課六年級減半;音樂課每週增加一課時;手工課每週增加兩課時,以發展盲童觸覺、增強感知能力,補償視覺缺陷;低年級增加寫字課時數,以使學生學會使用盲文書寫工具。五年制和六年制盲童學校小學教學計畫中的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相同,但在課時安排方面,五年制盲校教學計畫的每週課時數比六年制盲校多一課時,總課時數則六年制盲校比五年制盲校多六百四十六課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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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盲童學校(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