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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sī bià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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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思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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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ī biàn |
解釋:
1.思考辨析。如:「他聰明靈敏,思辨能力很強。」 2.純粹的思維。即不依實際經驗作思考,而從事於形式、範疇、關係的掌握與推究。 3.不以外界事物為思考的對象,而以心為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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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思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peculation |
作者: | 劉貴傑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思辨即純粹思考,英文字源於拉丁文Speculari,意為反省、探詢,及發微探隱。就哲學而言,思辨的一個解釋是心靈思考其本身或精神方面,即先驗的直觀;另一說是抽象的論述;再一種解釋是借助概念進行理論性思維,以理解各個範疇的整體。 思辨原是指出現於邏輯思維過程中接近完成的階段。後來固定用於哲學、科學以及數學裡,明顯表現於理性主義(rationalism)中。理性主義以為理性是人類最基礎最可靠的思辨能力,以求真知。知識來源並不依賴感官經驗,只有理性才能提供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可靠知識。十七世紀法國哲學家笛卡爾(René Descartes, 1596~1650)認為理性本身所固有的「天生觀念」(Innate Ideas)乃是知識的泉源,真理的標準亦是清楚而明晰的觀念。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Benedict Spinoza, 1632~1677)認為只有排拒感官認知,通過理性的直觀,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質,獲得真確的觀念。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茲(G.W. Leibniz, 1646~1716)提「天賦原則」,否認知識的客觀因素,否定知識來自感覺經驗,認為只有經由理性的推理才是普遍的和必然的知識。 在德國哲學中,思辨發展到顛峰狀態。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認為思辨是在純粹理性的,亦即沒有經驗對象的範圍內進行的哲學推論,理性是最高的認識能力,能把經由感官所得到的知識綜合成最完整的體系。理性又以絕對的統一體,即先驗理念(世界理念、靈魂理念、上帝理念)為對象,除了時空直觀形式和十二範疇(康德把邏輯判斷分為十二個部門,每一部門都與人類理解的一種功能相對應)外,沒有其他的認識工具能讓理性把握絕對的統一體。費希特(J.G. Fichte, 1762~1814)認為「自我」(Ego)是唯一的實在(Reality),不但是理性,同時也是純粹抽象的思維主體。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視思辨的哲學推論與自己的哲學方法相同,並且認為思辨是從純粹概念辯證推出客體;並繼康德、菲希特之後,提出「絕對精神」(The Absolute Spirit)為宇宙的本質和萬事萬物的實體,是一個具有創造性、處於變動發展過程中的主體。「絕對精神」的發展過程經歷了邏輯階段、自然階段、精神階段。這三個階段就是主體「絕對精神」產生自身、發展自身、回歸自身的過程。「絕對精神」既是客體又是主體,既是存在又是思維,所以本質上,黑格爾哲學是一種典型的思辨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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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思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