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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xiè hòu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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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邂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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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xiè hòu |
解釋:
沒有事先約定而偶然相遇。《三國演義》第三七回:「備久聞二公大名,幸得邂逅。」《儒林外史》第三三回:「只道聞名不能見面,何圖今日邂逅高賢!」也作「解后」、「邂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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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邂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ncounter, Begegnung |
作者: | 方永泉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邂逅」一詞原有「相遇」、「會面」的意思,後存在哲學家用以特別指一個人與別人或神之間的一種關係。 十九世紀上半期所盛行的「虔信論」(Hasidism, 猶太教神祕論的一派),特別強調神的「內在性」(immanence),故而認為人可以與神長久的同在。受到虔信論影響的當代存在哲學家與神學家布伯(M. Buber, 1878~1965)則提出了以「邂逅」為中心的哲學觀,以為「邂逅」包括了人與神、人與人或人與藝術間的關係。布柏認為生命就是相遇,但真正的「邂逅」是一種「我和汝」(I-Thou)的關係,而不是「我和它」(I-It)的關係,前者是真誠而無條件的,後者則是將別人當成一種對象,帶有標籤與條件。因此布柏認為所謂的「救贖」(salvation)並不在個人或群體的榮耀中得見,而是在「關係」中發現。布柏相信,只有在「開放的對話」,而不是在「對於對方的揭露」中,人類的未來才有希望。至此原先僅具有日常生活意義的「邂逅」遂具有了宗教與哲學的意義。 布爾諾(O.F. Bollnow)更進一步將「邂逅」的概念應用到教育上。布爾諾認為屬於存在哲學範疇,所謂的「邂逅」應該是「存在性的邂逅」(Existential Encounter),這種邂逅是某種外在於人的「現實性」(Actuality)向人的存有最深處發問的過程;而且唯有在邂逅中,人才能成為他自己。具有此等意義下的「邂逅」與在其中的人可以開展自己、豐富自己的「教育」,是有部分的相通之處。 但是將「邂逅」應用至教育上時仍有其限制:第一是最狹義的「邂逅」僅指人與人之間主動參與的相會,但是教育不只包括人與人間的邂逅,也包括了學生與教材的邂逅;第二是邂逅本身所具有的偶然、突發的性質,與教育中「計畫」的本質不合;第三是邂逅所強調的「向人的最深處存有發問」,並不適合全部的教學活動,尤以自然科學的教學為然。基於前述限制,如何將「邂逅」作擴充性的教育方面應用時,仍然保持邂逅的特性以及畫定在教育中適用於邂逅的範圍,應該是值得教育研究者再加深思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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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邂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