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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檔案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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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陳杏美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民國15年(1924)1月21日國民政府成立司法行政委員會,採委員制,執行全國司法行政職務。是年國民政府遷至武漢,始設司法部(15年11月13日)。依國民政府司法部組織法置部長1人,下設祕書處及第一、二、三處分掌部務。16年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增設次長1人,其下分置總務、民事、刑事、監獄四司各設司長1人,另設參事、祕書各2至4人。17年11月國民政府五院成立,改司法部為司法行政部,隸屬於司法院,增設常任次長1人。20年12月中央政治改革,司法行政部改隸行政院(20年12月30日)。至23年10月復改隸司法院(23年10月3日)。25年11月修正司法行政部組織法,增設主計室及統計室,31年7月增設人事司32年10月9日改為人事處。32年1月隨國民政府組織法修訂,司法行政部再次改隸行政院。行憲後司法行政部仍隸屬行政院,至69年7月1日,由於實施審檢分隸,改制為法務部,同時原隸屬於司法行政部之高等以下各級法院則改隸於司法院。 司法行政部檔案,除由該部自行典藏外,轉移檔案典藏單位者,目前分藏於臺北國史館及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 國史館典藏的司法行政部之檔案為民國10年以迄38年的大陸運臺檔案,分祕書室、民事、刑事、監獄司、總務、主計、人事、參事等部分。檔案卷帙眾多,內容豐富,共計10,219卷,依檔案產生單位區分,主要內容要項如次: (一)祕書室,時間自28年至37年,計604卷。 檔案包涵甚廣,內容包括:各項通令、辦法、會議紀錄;各種建議案;黨政工作及組織;史料之徵集;非常時期應變相關辦法;國民總動員計畫綱要;國府施政方針;國民參政會之決議案、報告案;各機關之組織大綱、規程、條例、印信啟用;敵偽產業處理;涉外事項;紀念節日、辦公時間之訂定;各省年度工作計畫、工作報告、政績比較表;各省參議會會刊;各省司法機關行政檢討會議紀錄、工作檢討報告;各省司法人員為其直系尊親屬請頒題詞等案。 (二)民事司,時間自22年至37年,計484卷。 內容包括:民事事項、非訟事項之通令;民事法令適用疑義解釋;各省各法院受理民刑事涉外案非訟事項之通令情形、辦理法人登記情形、巡迴公證計畫及宣傳;各提存所之成立、人事及提存事件季報表;各公證處之成立、人事、印模、公證事件季報表;各不動產、法人登記處之成立、人事、印信啟用;法院當事人旅途期間表;民事陳述;民事什案等文件。 (三)刑事司,時間自23年至37年,計845卷。 內容包括:各項刑事通令;刑事法令適用疑義解釋;非常時期清剿區內剿內容包括:各項刑事通令匪臨時處置辦法;各省刑事陳述、刑事什案、通緝案、辦理漢奸案件、查封沒收漢奸財產、盜匪案、煙毒案、敵偽毒化等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釋放政治犯情形;各省各檢察處起訴及不起訴處分書、自動檢舉月報表、考核表、各項刑案報表;各省瀆職、非常上訴、無期徒刑、執行死刑等專報。 (四)監獄司,時間自27年至37年,計550卷。 內容包括:監所之各項通令、辦法:修正各項獄政法規:各監所之人事、各項經費、修建工程、設備、囚糧有關事項、工作計畫、工作進度檢討報告、整頓報告表、工作競賽成績文卷;各省監所人員之訓練及被控訴案;各監所人犯注射防疫針、人犯控訴案、人犯作業、感化教育;獄政建議等案。 (五)總務部分,時間自21年至38年,計1,957卷。 檔案頗多,內容包括:各項辦法、規則;臺灣接收案;接收偽司法行政事項;各司法機關復員事項;收復區敵偽產業處理;各省司法機關呈報陷匪損失物品及撤退、收復情形;非常時期戰地任用條例;國府年鑑;國民參政會議;特定重慶為陪都案;中央黨政機關還都辦法;公務人員戰時各項補助、法規、通令及解釋疑義;公務人員考績法規、通令;各機關人事管理暫行辦法;司法行政部之各種通令法規(祕書、人事、會計、統計、民事、刑事、參事、監獄等);法院改組;各省司法機關之籌設、人事、前後任院長、首席交接、增減員額、經費、修建工程、設備、宿舍分配、基地、官產調查表、俸薪節餘核計表、印信啟用、各項補助、總務什案;各省法院處理沒收物清冊、民刑狀紙及聯單等文件。 (六)主計部分,時間自26年至38年。計865卷。 內容包括:財務及會計、統計、審計之法令、通令;公庫法案;國府統計月報表;非常時期改善公務員生活辦法;各地國庫動態情形;司法行政部各年度俸薪清算表、預算編送及核定事項、經臨費入、出決算、歲出經常費分配預算、追加各年度概算預算及核定事項;各省高院所屬修建、設備預算;各省各院所處抗戰損失調查表;各省物價指數月報;各級法院交接;各監所已決未決人犯調查簡報;各司法機關統計室移交清冊、統計人員之交接、俸薪及旅費事項、請受勝利勳章、役薪餉等;各省司法統計工作計畫、工作報告及檢討進度報告表;各省司法統計人事、統計什卷等。 (七)人事部分,時間自10年至37年,計2,803卷。 內容包括:各司法機關人員之證件、資格、成績審查、分發、任免、敘俸、獎懲、考核、撫卹等;有關考試、人事之各項條例、辦法;人事法規疑義解釋;各省補助俸、控訴卷、推檢請派、司法官到職、調派工作請求等;各省高院檢工作報告;各省司法機關會計人員任免敘俸事項;律師之管理、檢覆資格、證書、登錄、公會、懲戒等有關事項。 (八)參事部分,時間自17年至37年,計2,111卷。 內容包括:臺灣接管計畫綱要;商訂收回上海公共租界;各省府組織規程;非常時期相關法令、規章、辦法;涉外法規;中英、中美條約、新約、英美廢除在華領事裁判權及相關特權等中外條約之簽訂;公布、修正各部、會、處之組織法、條例等;各種規章之廢止;各種法律、條例、辦法之解釋;律師公會及其相關章程;各級法院之各項規章;各方有關司法行政之建議、意見等案。 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典藏司法行政部檔案,期間自民國17年至38年,計有12,460卷,主要內容分為總類、民事與刑事、偵辦漢奸、監獄管理、律師管理等5大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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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司法行政部檔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