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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澄清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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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Value Clarification |
作者: | 張秀雄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價值澄清為情意領域的教學方法之一;強調教導學生一系列價值形成的過程,以預先設計之活動,協助學生反省、分析其信念、情感與行為,以便發現或形成其個人價值觀。 一九五七年美國紐約大學教授拉斯(Louis Raths)首先使用價值澄清法,到一九六六年拉斯與人合著的〔價值與教學〕(Values and Teaching)出版後,價值澄清法才漸受重視。 拉斯認為價值形成的過程須經過三階段七個步驟。 1.選擇(choosing) (1)自由的選擇:經強迫灌輸而形成的價值,僅能影響表面行為,一旦脫離權威的束縛便失去效力。而經由個人自由選擇後產生的價值,成為其思想的一部分,自然會依此價值而行。 (2)從不同的途徑選擇:必須有選擇的可能性,才有選擇的行為。若無撰擇餘地,則選擇將變得無意義,而所得的價值亦失去其重要性與影響力。 (3)經深思熟慮後才選擇:對於不同選擇所可能產生的結果,必須加以比較、分析後,才能作出明智的判斷。若只憑直覺或一時感情衝動,則所作的決定無法成為真正的價值。 2.珍視(prizing) (4)重視並珍惜所做的選擇:經上述自由、深思熟慮的選擇過程後,所得便成為個人價值不可分的一部分,所以應重視並珍惜選擇的結果。 (5)公開表示自己的選擇:不敢公開表示的觀念、態度,不能稱之為價值。對於所做的選擇應樂於公開承認,並擁護之,方能成為真正的價值。 3.行動(acting) (6)根據自己的選擇採取行動:價值是生活及行為的準繩除了重視個人所選擇的價值外,更應付諸實踐,否則不能稱為真正的價值。 (7)重複實行:價值具恆久性,能反複表現於行為上。偶一為之的行為不能代表價值。 價值澄清之教學主要可透過下列三種方式實施: 1.書寫活動:包括價值單(value sheet)、等級排列、完成句子、反省單等類型,主要是藉紙筆填答問題,以刺激學生的思考。 2.澄清式問答:教師依學生所表現之意見、態度、習慣,以問句的方式刺激學生反省、組織其思想,形成決定。 3.討論活動:在價值澄清的討論活動中,教師擔任促進討論的任務,並不實際參與討論,或對學生意見作評論。討論活動主要包括價值澄清式討論、角色扮演、假想偶發事件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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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價值澄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