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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ào wù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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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藥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關連字詞
相似詞: | 藥品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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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ào wù |
解釋:
能治療疾病的物質。《左傳.昭公十九年》:「盡心力以事君,舍藥物可也。」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養生》:「將餌藥物,遂其所稟,不為夭折者,吾無間然。」也作「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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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藥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Drug |
作者: | 張鳳琴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drug在荷蘭文中寫成droog,意思為乾的(dry);在很久以前,乾燥植物可能是醫藥最大的來源,故藥物便因此得名。依據民國八十二年(1993)版[藥事法]第一章第六條的規定:「本法所稱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1)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公定之國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2)未載於前款,但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藥品;(3)其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之藥品;(4)用以配製前三款所列之藥品。」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在一九八一年所發表的,廣義的藥物界定為「任何化學品或其組成不同於維持一般健康所需的食物,使用後會改變生理機能及可能改變身體結構」。 我國的醫藥學發韌甚早,相傳起源於西元前二千八百餘年的神農時代,後世之學者著有[神農本草經]一書,即託名為神農氏所著,其中收載之藥物種類繁多。二十世紀,由於各種科學之突飛猛進,使藥物學之進展更趨迅速,一九○四年合成副腎腺激素,一九○五年合成奴佛卡因之用於局部麻醉以代替古柯鹼,一九三二年德國多瑪克(Domagks)發現磺胺藥,對傳染病菌具有優越療效,蘇格蘭弗來明(Fleming)發現青黴素,使化學療法更進一步,之後相繼發現更多的抗生素,目前更進而研究抗生素之合併使用,以期減少抗藥性並增進效能。 藥品的分類法有很多種,按來源分有植物藥、動物藥、礦物藥、生物製劑、抗生素及合成藥物;按劑型分有散劑、錠劑、液劑、軟膏劑及注射劑等;按藥效分有中樞神經系統用藥、循環系統用藥、呼吸器官用藥、新陳代謝用藥、診斷用藥、外用藥等。藥物作用之方式有興奮作用、抑制作用、潤滑作用、滲透作用、替換作用及抗感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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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藥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