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俳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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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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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pá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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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俳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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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ái |
解釋:
[名] 1.雜戲。《說文解字.人部》:「俳,戲也。」清.段玉裁.注:「以其戲言之謂之俳,以其音樂言之謂之倡,亦謂之優,其實一物也。」《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傳》:「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優俳之觀。」 2.表演雜耍或滑稽戲的人。參見「俳倡」、「俳優」等條。 3.一種注重音律、講求字句對仗工整的文體。參見「俳體」條。 [形] 滑稽、幽默。如:「俳謔」。《北史.卷八十三.文苑傳.李文博傳》:「通侻不持威儀,好為俳諧雜說。人多愛狎之。」 [動] 參見「俳佪」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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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俳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1. 雜戲。《說文解字.人部》:「俳,戲也。」《史記.卷八七.李斯列傳》:「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優俳之觀。」 2. 雜耍或滑稽戲之表演人。《史記.卷一一二.平津侯主父列傳.主父偃》:「金石絲竹之聲不絕耳,帷帳之私,俳優侏儒之笑不乏於前,而天下無宿憂。」《漢書.卷五一.賈鄒枚路傳.枚乘》:「詼笑類俳倡。」《漢書.卷六八.霍光金日磾傳.霍光》:「引內昌邑樂人,擊鼓歌吹作俳倡。」清.王鵬運〈沁園春.釂君一觴〉詞:「平生意,便俳優帝畜,臣職奚辭?」 3. 滑稽、幽默。《北史.卷八三.文苑列傳.李文博》:「通侻不持威儀,好為俳諧雜說。人多愛狎之。」《聊齋誌異.卷四.狐諧》:「客有孫得言者,善俳謔,回請見。」 4. 一種注重音律、講求字句對仗工整之文體。宋.洪邁《容齋續筆.卷一二.龍筋鳳髓判》:「百判純是當時文格,全類俳體,但知堆垛故事。」 5. 「俳佪」:流連。東周戰國.屈原〈遠遊〉:「音樂博衍無終極兮,焉乃逝以俳佪。」亦作「徘徊」。 @A01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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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ㄆㄞˊ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俳 |
授權資訊: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