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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學津貼生計畫(英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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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ssisted Places Scheme (U.K.) |
作者: | 楊瑩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英國學生若就讀於公立或政府維持之學校(maintained schools)均可享受免費受教育的機會;但入獨立學校(independent school,即私立學校)就讀者,除非其父母所得屬於低收入,且其就讀之學校為英國政府認可的(recognized)學校,否則均需自行繳付學費。此項學費補貼是由招收清寒學生的私立學校,先減免其所收之清寒學生的學費,然後再由政府按減免之學費發給私校補助費用。 此項公學津貼生計畫雖是英國保守黨政府於一九八一年九月才開始設立,但其設立之基礎卻源自於一九八○年的(教育法案)。該法案特別強調二原則:一為父母可依子女之實際需要選擇最適合其就讀的學校;另一為政府有責任為所有學童提供最適合的就學機會,並應定期公布有關之公立學校或由政府維持之學校資料,供該地區民眾選擇。這些資料的內容包括:學校課程、學科選擇的安排、學校組織的方式、教學政策、學校制服政策、主要的課外活動、參加校外考試之政策,及最近一年該校學生參加普通教育證書(GCE)等中學校外考試之成績,與相當年齡組學童人數。因此,參與此項公學津貼生計畫之私立學校,也必須比照前述規定公布其相關資料。 申請此類學費補貼者是以低收入戶為原則,但家長申請此項子女就讀私校學費補貼時必須說明為何其子女有就讀私校之必要或理由;且英國政府也規定,各參與此項計畫之私立學校所選擇提供補貼之學生中,原則上應有百分之六十的學生是在進入私校就讀前至少曾在公立學校就讀過兩年。各申請者所能獲得的補貼金額以學費為主,通常不包括住宿費(少數學校亦提供住宿津貼);其金額多寡由各地方政府決定,並依各校學費數額與家長所得高低而有差距。除此學費補貼外,英國政府對領取低收入「所得補助」(income support)與「家庭信用」(family credit)方案者之清寒家庭子女,亦提供免費或減免之學校餐點及就學制服補貼。對合於此補貼計畫之學童,若其家庭居住於學校三英哩之外者,地方政府亦補貼其就學所需之(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費。根據統計,在英國政府提供學費補貼的學生中,大約有五分之一至六分之一是就讀於第六學級(sixth forms)的學生。 這項學費補貼原則上是由學校就校內學生合於資格者中來挑選。由於經費有限,各校名額均採配額制,故有些學校要求學生參加考試或甄試,就其成績優者中錄取之。自此計畫實施後,由於清寒家庭學生若有就讀私校之需要,即可透過此計畫獲得經費上的補貼。因此,英國就讀私立學校的學生占所有學校學生人數的比率,在近十年來已從百分之六增至至百分之七點五。在一九九二年時,英國接受此方案獎助的學生約有三萬人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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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公學津貼生計畫(英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