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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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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為瞭解環境品質如空氣、水及噪音等之變化,所進行之採樣分析工作。 環境監測之主要目的如下: 1.建立環境品質之基線資料並瞭解短、中、長期環境品質之變化趨勢。2.評估環境品質現況是否符合各級環境品質標準。3.以所獲取之環境品質資料,輸入環境品質預測模式,就模式之預測結果,採取適當之管理措施。例如限制污染物排放量、緊急應變措施等。環境監測方式可以人工採樣分析或儀器自動監測等兩種方式進行。監測範圍可包括水、空氣、噪音及土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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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環境監測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基本資料
英文: |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
作者: | 林慧芳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環境監測係泛指藉各種方法測量環境品質以供某些目的之需要而從事的活動,其測量方法可分為自動與手動。隨著環境保護的需求日增,監測活動範圍日益擴大,只要是與環境有關的定量描述工作,皆屬於環境監測範圍,因此,空氣、水質、噪音,以及工廠汙染源的量測工作皆是。環境監測之目的在於滿足環境品質要求,提供具體可靠的管理決策依據,推動環保法令的實施與更新,並協助政府與民間所進行的相關研究與發展。 環境監測的施行原則有以下幾點:(1)測站位置與密度的決定因素:如汙染源種類、位置、人口分布、氣象特徵、地型與土地利用情形等;(2)測站內外的環境要求:如良好的操作環境、安全考慮;(3)儀器設置的考慮因素:如儀器精確度、穩定度等性能、應變設施等;(4)資料品質要求:如資料取得頻率、數據傳送、品質保證等;(5)行政管理、預算之爭取與運用:如測站土地之取得、人員晉用、訓練、測站之興建與維護等。 國內目前負責環境監測的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省(市)及縣(市)環境保護處(局),而其較完備的監測項目有空氣品質監測、河川水質監測及噪音監測等。 目前空氣品質監測之測定項目包括:粒徑10微米以下之微粒(PM10)、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一氧化氮(NO)、氮氧化物(NOx)、臭氧(O3)、碳氫化合物(HC)等汙染物,以及氣象資料(風速、風向、露點、溫度、相對溫度等)。利用前述之汙染物(SO2、NOx、CO、O3、PM10)可換算出所謂「空氣汙染指標」(Pollution StandardIndex,簡稱PSI),據以判定空氣品質之良窳。 至於河川水質監測方面,環保機關針對二十一條主要河川及二十九條次要河川定期進行監測,並以溶氧量(DO)、生化需氧量(BOD)、懸浮固體(SS)及氨氣(NH3-N)等四個水質參數評估汙染程度。 噪音監測方面,目前較完備的有一般道路交通噪音監測與機場航空噪音監測。交通噪音之測量乃分區(噪音管制區)分時段(日、夜、早晚)於緊鄰十公尺以下之道路地區監測,取其均能音量(Leq)為評估參數;至於航空噪音之監測,為了使所測定之飛航噪音能包括強度、時間及音源發生的特性,依據均能音量,在夜間二十二時至翌日七時,均加權十分貝,採日夜音量(Ldn)之參數評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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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環境監測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