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ˋ
  • 部首 ㄕˋ
  • 部首外筆畫 0
  • 總筆畫 5
  • 漢語拼音 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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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小字典
注音:
解釋:
  1. ㄍㄠˋㄙㄨˋㄒㄩㄢㄅㄨˋㄖㄨˊ:「ㄒㄩㄣˋㄕˋ」、「ㄓˇㄕˋ」、「ㄢˋㄕˋ」、「ㄍㄠˋㄕˋ」。
  2. ㄅㄧㄠˇㄇㄧㄥˊㄖㄨˊ:「ㄅㄧㄠˇㄕˋ」、「ㄕˋㄧˋ」。
  3. ㄅㄚˇㄕˋㄑㄧㄥˊㄓㄢˇㄒㄧㄢˋㄍㄟˇㄖㄣˊㄎㄢˋㄖㄨˊ:「ㄕˋㄈㄢˋ」、「ㄓㄢˇㄕˋ」、「ㄕˋㄨㄟ」。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示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ì
解釋:
  1. 顯現。
    【例】示範、展示、示眾
  2. 告訴、命令。
    【例】訓示、明示、指示
  3. 尊稱他人的來信。
    【例】惠示、來示敬悉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解釋:
[名]
地神。通「祇」。《集韻.平聲.支韻》:「祇,《說文》:『地祇,提出萬物者也。』古作示。」《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漢.鄭玄.注:「示,音祇,本或作祇。」
注音:
漢語拼音: shì
解釋:
[動]
1.上天藉天象顯現徵兆,向人預告凶吉禍福。《說文解字.示部》:「示,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
2.把事物顯現予人。如:「示範」、「展示」。《老子》第三六章:「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3.告訴、宣布。如:「訓示」。《禮記.禮運》:「刑仁講讓,示明有常。」
4.教導。漢.桓寬《鹽鐵論.本議》:「夫導民以德,則民歸厚,示民以利,則民俗薄。」
[名]
1.命令、布告。如:「告示」。《儒林外史》第五○回:「戲子們請老爺的示:還是伺候,還是回去?」
2.尊稱人家的來信。如:「來示敬悉」。
3.二一四部首之一。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 把事物顯現出來讓人知道。
  2. [[名] ] 命令、布告。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㈠ㄕˋ

1. 上天藉天象顯現徵兆,向人預告凶吉禍福。《說文解字.示部》:「示,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漢.揚雄《太玄經.上卷.度》:「于天示象,垂其範。」《三國演義》第八○回:「此是上天示瑞,魏當代漢之象也。」

2. 呈顯事物予人知曉。如:「示範」、「展示」。《老子》第三六章:「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新唐書.卷一三六.列傳.李光弼》:「元禮以敵堅,未可以馳,還軍示弱,怠其意。」

3. 告訴、宣布。如:「訓示」。《玉篇.示部》:「示者,語也。以事告人曰示。」《禮記.禮運》:「刑仁講讓,示明有常。」漢.袁康《越絕書.卷九.外傳計倪》:「傾城傾國,思昭示於後王;麗質冶容,宜求監於前史。」

4. 教導。《字彙.示部》:「示,教也。」漢.桓寬《鹽鐵論.本議》:「夫導民以德,則民歸厚,示民以利,則民俗薄。」《老殘遊記》第一一回:「請二位將那五年之後風潮漸起,十年之後就大不同的情形,開示一二。」

5. 命令、布告。如:「告示」。元.施惠《幽閨記》第一一齣:「明張榜示,今朝幸駕汴梁城。」《儒林外史》第五○回:「戲子們請老爺的示:還是伺候,還是回去?」

6. 尊稱他人來信。如:「來示敬悉」。

7. 二一四部首之一。

㈡ㄑㄧˊ

地神。通「祇」。《集韻.平聲.支韻》:「祇,《說文》『地祇,提出萬物者也。』古作示。」《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

注音: ㈠ㄕˋ ㈡ㄑㄧˊ
資料來源: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示
授權資訊: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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