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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哲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hilosophy of Religion
作者: 莊慶信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宗教哲學是以理性思考來研究宗教的一切的一門學問,是哲學的一門。這門學問和神學不同,神學雖然也採用理性的推理去研究某宗教,但是卻以啟示和信仰為出發點;宗教哲學則以理智為出發點去研究宗教。宗教哲學也不是護教學,因為此學問的目的是要以人的理智去理解宗教,而不是為某宗教教義辯護。宗教哲學與宗教之間的關係好比法律哲學與法律,藝術哲學與藝術之間的關係一樣。再者,宗教哲學與形上學、倫理學、語言學、宗教學等學問息息相關,例如,宗教哲學把宗教學裡的宗教心理學、宗教社會學、宗教現象學等研究成果當作材料,進行哲學的思辨工作。
  廣義來說,宗教哲學在各古文化裡早已存在,如中國古老經典(詩、書、論語、墨子……)、希臘的三大哲人的神觀就是明證。狹義的宗教哲學創始於西方哲人,從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的神學,即後來所謂的「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非今日所說的神學)開始,經教父時期的護教學(apologetics),到中世紀士林哲學的自然神學,而自然神學之名,則開始於萊布尼茲(G.W.Leibniz),啟蒙運動時期又經宗教、哲學、科學方面的衝擊,受到唯物論、機械論、無神論及自然神論(Deism)的刺激,宗教哲學乃逐漸成形。一七一○年萊布尼茲首創神義論(Theodicy)一詞以維護一些基本的信仰,十八世紀末才正式出現了philosophy of religion的名稱,其實,到十九世紀末依然普遍使用「自然神學」一詞,宗教哲學遲遲到二十世紀才被舉世哲人接受為哲學裡一門獨立的學問。古來宗教哲學的探究,大體上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強調以理性思辨來研究宗教的教義和信念 ,一是應用描述性的(descriptive)方法來研究宗教現象,採分析哲學的語言分析法來解析宗教語言。目前宗教哲學研究又可區分為護教的傳統陣營、反宗教陣營、客觀的中立陣營等三種立場。雖然東方哲人(尤指印度)已有人投入這學科的研究,卻無顯著的成果,以致迄今宗教哲學仍以西方為主導。在國內這領域的專業學者寥寥無幾,顯示到現在仍未受到國人的重視。
  由於類型和立場的差異,今天宗教哲學的研究內容仍然有些爭議。既然宗教的一切都是研究對象,可是學者不可能研究宗教的全部,大家比較有興趣的課題是:宗教的本質、宗教現象、宗教行為、宗教語言、宗教倫理、啟示與信仰、宗教真理、信仰與理性、宗教體驗、密契(神祕)主義、宗教與科學、宗教的多樣性、神聖者(或終極實在)的屬性與存在、人的性質與結構、惡與痛苦、生命不滅(輪迴與復活)等。由於受到語言分析、科際整合、東方宗教研究、宗教交談等因素的影響,描述性、分析性、整體性、本位化、中立性的研究方向是今後宗教哲學的趨勢。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宗教哲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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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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