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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旋曲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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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ún xuán qǔ |
解釋:
曲式名。Rondeau(法)、rondo(義)中譯名:(1)本為十三、十四世紀流行於法國的一種舞曲。舞蹈者手牽著手圍成圓圈,獨唱與合唱交互反覆著。以後逐漸發展為器樂曲的一個樂章,亦可獨立成曲。(2)一種包含一個特定主題和若干插入段所構成的器樂曲。輪旋曲的主題通常出現三次,並與插入段輪流變換。其一般形式為:A-B-A-C-A。也稱為「迴旋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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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輪旋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Rondo |
作者: | 李小華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樂曲類型名。一、輪旋曲是來自法國巴洛克時期的輪旋詩(Rondeau),它是一種多段組合之樂曲形式。第一段為主題段,它會間隔重現。這個重現的主題段稱為疊句(Refrain)或輪旋(Rondo),用A來代表。其他的附屬樂段稱為對句樂節(Couplets)或插句(Episodes)用B、C、D等字母來代表。無論有多少段,最後結束一定回到主題之A段。最基本的輪旋曲為A B A C A式,另外還有更長大的A B A C A D A式,或對稱的ABACABA式和縮減的ABACBA式。有些音樂學者也提出三段或ABA Forms也算為輪旋曲。無論如何,輪旋曲的主段,通常為二段式,它在呈現之後,每一次再現都可能有稍微不同的變化,因此也可能形成另一種稱為變奏輪旋曲的形式。二、輪旋奏鳴曲式(Sonata-Rondon Form),這種曲式是混合輪旋曲的多段輪旋性質和奏鳴曲的呈現部、展開部與再現部結構。通常的形式是A B A C A B´ A,起頭的A和B段作為第一和第二主題的呈現,C段是展開部,A B´段為再現部(加有變化的再現),然後在回到A的第一主題。以上是最基本的形式,但作曲家可以隨著自己的構想來調整,例如海頓(F. J. Haydn, 1732-1809)常常喜歡減去最後的B´和A段,變成A B A C A。莫札特(W. A. Mozart, 1756-1791)卻用A B A C BA,故意減弱A的重現氣勢。1768年輪旋奏鳴曲的發展中心在倫敦,後來莫札特應用這種曲式在他的《弦樂四重奏K.157》和《交響曲K.181》中,極為成功,這種曲式馬上成為維也納作曲家的寵兒,一直到十九世紀為止。它多被用於奏鳴曲及協奏曲的最後樂章。三、十八世紀的一種二段式詠唱調,第一段慢,第二段快,唱完二段後,再從頭演唱一次。如果是指這種的聲樂曲,通常會加重後面的音,念成Ron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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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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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輪旋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