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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衝突預防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nflict Prevention
作者: 黃昆輝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衝突預防」係指對失能性的潛在衝突事件,事先加以防範或降低其蔓延的範圍。行政人員所可以採行預防策略有下列九個:
  1.培養和諧開放的組織氣氛:安排各種正式與非正式的活動,如自強活動、讀書會、不定期聚餐等,藉以增進組織成員間的交流、了解和友誼。此外,應鼓勵成員在工作上互相討論和合作,以紓緩彼此間可能因為年齡、教育背景、人格需要、理念、價值、政治信仰、宗教信仰等不同,所產生的潛在衝突危機。
  2.預防或消除非正式組織的反功能:為避免非正式組織和正式組織的要求產生衝突,行政人員應注意下列事項:(1)行政措施能兼顧成員需要的滿足;(2)當非正式組織已有產生反功能自跡象時,適時給予警告;(3)遷調或升任非正式組織的領袖;(4)在適當時機以適當藉口拆散非正式組織;(5)以給予非正式組織成員處分或迫其辭職或調職為最後手段。
  3.暢通溝通管道:為減少成員間因為溝通不良所產生的誤解和隔閡,行政人員應普及溝通管道和增進溝通效果。在普及溝通管道方面,應安排充足的下行、上行、平行、正式、非正式、對內、對外等溝通網路。在增進溝通效果方面,應注意下列溝通原理的應用:適應知識水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語意明確、因勢利導、互補作用、切合經驗、注意時效等。
  4.避免法令和執行程序的僵化:行政人員應確實了解有關法令的實質目的與精神之所在,在不違法的前提下,除要以積極的作為期能超出法定標準外,更應秉持誠懇的服務態度以滿足成員的個別差異和需求,從而促進組織的和諧發展。
  5.實施目標管理:行政人員若能善用目標管理的方法和精神,當能強化組織內部的協調溝通,並使各部門不致因為目標的重覆和脫節而肇致衝突事件的不斷發生。
  6.釐清各部門工作職權:為避免權責不明確所產生的衝突,行政人員應:(1)對於每一個部門和每一個職位應有一分詳細而清楚的工作說明書;(2)利用各種溝通管道,讓各部門和各職位負責人充分理解工作說明書的內容;(3)當某一職位空缺時,即應依工作說明書所載明的職責,選用最恰當的人選;(4)定期邀約相關人員進行對工作說明書的檢討和修正工作,以配合時空環境變遷的需求。
  7.減少組織次級文化的矛盾現象:為紓緩次級文化衝突現象,行政人員應利用職權,溝通行政人員和成員之間的價值觀念,務使都能對組織目標和成員需求等,產生「共識」,藉以降低組織成員彼此之間的潛在衝突可能。
  8.對於外部環境的壓力,充當「海綿」的角色:對於外部環境的要求,行政人員應適度地加以吸納或加以緩衝,以減少外界壓力對組織內部的衝擊。
  9.避免產生「輸與贏」的現象:在衝突事件中,如果衝突雙方一味強調「己方非贏不可,對方一定要輸」的態度,則衝突可能無法化解。因此應要求衝突雙方盡量少採取「你輸我贏」的策略或態度。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衝突預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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