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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醫藥院校(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袁祖望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高等醫藥院校係指向學生實施醫學和藥學等有關領域的教育,用以培養醫療及醫藥學人才的高等院校。中國古代的醫學教育形式是師徒傳授,後來產生了宮庭醫學教育機構,如唐代的太醫署。現代意義上的醫藥院校是鴉片戰爭後伴隨西醫的傳入而產生的。清同治五年(1866),「醫藥傳道會」在廣州設立第一所醫學校,此後各種教會醫學校相繼成立。一九九一年,大陸地區有醫藥院校一百二十二所,占高校總數的百分之十一.三,在校學生二十萬二千三百四十四人,占在校生總數的百分之九.九。在校研究生數九千七百三十五人,占總數的百分之十一。
  一九五二年以前,醫藥類人才按系科培養,此後開始按專業培養。依一九八七年公布的〔普通高校醫藥本科專業目錄〕,共有基礎醫學類、預防醫學類、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藥學類、管理類、應用文理工科類及試辦專業等九類四十七種正式專業。醫藥院校的培養目標歷年有所不同,一九八八年國家教育委員會提出的培養目標為:「熱愛祖國,努力學習,有為國家富強、民族昌盛而奮鬥的理想和為人民醫藥事業獻身的精神,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精神風貌。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一般的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和一定的文化修養。對本專業範圍內科學技術新發展有一般性了解,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和實際業務工作能力,獲得科研方法的初步訓練。」
  大陸地區的高等醫藥院校一般具有下述特點:
  1.大部分為獨立建制,僅有少數幾所以學院形式設於綜合性大學之內,如暨南大學、汕頭大學內之醫學院等。
  2.分為初、中、高三個層次。中央一級的院校歸屬衛生部和其他有關部委(系統)管轄,招生面向全國,以提高素質為主,旨在培養研究人材和高級治療人才。省、市一級院校歸各省、市、自治區管轄,各轄一至三所不等,面向本省,以培養普通醫生為主。醫專一類院校則歸各地區管轄,主要任務是為農村和基層培養綜合醫生。
  3.西醫、中醫、藥學三類院校並存。在中央、省市兩級除醫學院外,均設有中醫學院。藥科大學一般限於中央一級,如中國醫科大學等。
  4.院校的醫療,均各有其研究之重點,如北京醫科大學在腎內外科、白血病、導基因骨髓移植方面,同濟醫科大學在心血管和器官移植方面,上海醫科大學在肝癌的治療方面,中國醫科大學在胃癌的早期診斷和治療方面,湖南醫科大學在神經系統疾病和精神疾病方面,廣西醫學院在蛇毒的防治方面,均負有盛名。
  5.學制年限較長。一般為五年半,某些院校或專業為六年,且呈一發展趨勢。甚至學制有長達八年者。如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內之醫學專業,預科修業二年半,學習自然科學等基礎課程,然後進入本科修業五年半。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等醫藥院校(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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