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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鯈魚之樂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俞懿嫻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鯈(ㄔㄡˊ)魚之樂是莊子與惠施論辯的一則故事,見於〔莊子.秋水篇〕;其中說,一天莊子與惠施悠遊於濠水(今安徽鳳陽縣北)橋上,莊子見水中鯈魚從容出遊,看似十分快樂。惠施卻反問道:「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惠施似乎認為快樂悲哀是個別的主觀情緒,人我有別,莊子怎能知道自己以外,尤其是魚的感受呢?莊子故意順著惠施的理路回答道:「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如果所有的感覺情緒都是主觀個別的,那麼又怎能判別旁人有還是沒有某種感覺呢?如果莊子不能知道魚的快樂,那麼惠施也不能知道莊子是否對魚的快樂有知。莊子很有技巧地把惠施的質疑,轉變為自己對惠施的質疑。惠施也不甘示弱的說:「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因為惠施不是莊子,所不能知道莊子是否知道遊魚的快樂;同理莊子也不是遊魚,當然也不能知道遊魚的快樂。到此為止,惠施似乎仍然堅持人我之別,以及知識的主觀性與私人性。莊子於是從惠施理論預設的前提著手:「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就是說請追溯我們談話的起源。您說:「你怎麼知道遊魚快樂呢?」可見得你已知道我知道遊魚快樂,所以才會問我的。現在告訴你我是在濠水之上觀察得知的。意思是莊子認為惠施的問題自身,已預設了認知的客觀性與公開性,也就動搖了他認為認知是主觀與私下個別的立場。既然惠施可以知道莊子知道魚很快樂;莊子也可透過觀察,體會魚的快樂。
  從邏輯的立場來說,莊子把他與惠施間的爭論,變成一個兩難論證(dilemma):惠施或是得承認自己並不知道莊子是否知道遊魚快樂,如此莊子雖然可能不知遊魚是否快樂,但是也可能知道遊魚是否快樂;要不然就得承認甲如果不是乙,也可以知道乙(惠施雖不是莊子,卻知道莊子知道遊魚快樂),如此一來,惠施又喪失了質疑莊子的根據:既然惠施不是莊子,卻可以知道莊子,那麼莊子雖不是遊魚,也就可能知道遊魚。從名家與道家的哲學立場來看,惠施與莊子的爭論,還是出於對物我差別的看法不同。莊子崇尚忘我之境,時時領會物我一體的樂趣;惠施崇尚名言,時時不忘物我之別,莊子欲彰顯兩家旨趣不同,故而做出饒富趣味的寓言。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鯈魚之樂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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