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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意領域教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ffective Domain Teaching
作者: 郭玉霞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情意領域教學係指改變學生之感覺、興趣、態度、信念、鑑賞等方面的教學而言,例如讓學生喜歡數學運算、願意協助別人解決問題、欣賞詩詞之美等。
  布魯姆(B.S. Bloom)等人認為人類的學習通常可以分為認知、情意、技能動作三大領域,而學校中課程、教學、評量的設計也大抵不超過這些範疇。這些學者們進一步發展這三個領域的教學目標分類體系,以供課程設計者及教師教學的參考。其中情意領域的分類體系係由克拉斯渥爾(D.R. Krathwohl)等人在一九六四年完成,他們發展出來的分類體系較具體且較為教育學者們所接受,茲將其簡介如下:
  情意目標基本上分成五大層次,每一層次下分別有二至三個次級類目。
  1.接受層次。學習者感覺或注意某種現象與刺激的存在並接受之。其下分三個次級類目:(1)覺知:意識到現象或事物的存在;(2)願意接受:願接受特定刺激並不作判斷;(3)選擇注意:將特定的現象或事物區分成形象與背景,並只注意其喜愛的部分。
  2.反應層次。學習者不但積極的注意現象且有所反應。其下分三個次級類目:(1)勉強反應:屬於被動的或順從的反應;(2)願意反應:出於自願、自動的反應;(3)樂意反應:除自願反應外,另伴隨著愉快、趣味。
  3.重視層次。學習者將現象、事物或行為的價值內化。其下分三個次級類目:(1)接受價值:接受現象、事物或行為的價值並對其有一致的反應;(2)偏好價值:接受、認同、堅信價值並進而追求;(3)堅信價值:完全肯定某種價值,並表現於行為、進一步說服他人接受。
  4.價值的組織。學習者將價值組成一體系、區別價值的意義、確定價值的關係。其下分二個次級類目:(1)價值的概念化:將價值概括化,使其成為抽象的、符號的;(2)價值體系的組織:將複雜的價值組成一個有順序、內部一致的體系。
  5.品格的形成。學習者依據價值體系而表現前後一致的行為。其下分二個次級類目:(1)一般的態度:依據價值體系,表現一致而有效的行為;(2)品格的形成:是情意領域的最高目標,即具有內在一致的態度、信念。
  為達到上述的目標,教師可採用的教學方法例如道德討論教學法,即是以討論的方式來進行道德題材的教學,此外,價值澄清法、角色扮演、欣賞教學法都是可採用的教學方式。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情意領域教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