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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聽生(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楊漢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旁聽生在大陸地區一般指的是在高等學校(大學、學院或大專等)與其他正式註冊學生一樣聽課,但不參加有關課程考試,或不要求有關教師予以評定其學業成績的學生。
  旁聽生聽課前,一般須到聽課學校的有關部門(如系辦公室)申請登記,由學校考查其旁聽理由、學識程度及相應能力,經批准後取得旁聽資格;有些學校以頒發旁聽證或聽課證的形式予以認可並進行管理。部分旁聽生為取得聽課證須繳納一定費用,也有部分旁聽生只要取得任課教師同意便可聽課,並未辦理正式聽課手續。
  旁聽生選課多根據自己的興趣與需要,不一定有系統或求取選課的完整。登記註冊的旁聽生學完所授課程後,可由學校發給相應的旁聽證明書。但此證書不具有正式學歷證書(如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之效力,僅供有關單位了解學員情況時參考。
  中國旁聽生制之實施始於民國初年蔡元培任北京大學校長期間,由於蔡氏倡導「思想自由」、「學術自由」、「兼容並包」的辦學方針,影響所及,該校對一切好學上進的非本校青年來校旁聽選課,獲取新知識,切磋學術提供方便。此傳統一直保留至今,並對其他高校有所影響。
  大陸地區某些中學的高中畢業班亦接受少量旁聽生。這些人多為參加高考落第,而擬於次年重考的歷屆高中畢業生。其旁聽目的是為了鞏固、加深對已學知識之理解,對自身知識結構中的薄弱環節予以彌補、改進,以利重考。
  一九九四年下半年,高等學校的旁聽生政策有所改變。該年九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正式下令,同意南京大學打破慣例,首次在高等院校中試招「本科旁聽生」。其具體作法是:本科旁聽生只要求以同等學歷入學,入校後實行學分制,與正式生同等要求。修足學分即發給正式畢業文憑。本科旁聽生求學須繳納高額費用,包括報考費、專業選擇調節費、學分費、住宿費,相當昂貴。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旁聽生(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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