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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現代論與心理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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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ostmodernism and Psychology |
作者: | 賈馥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後現代論是二十世紀後半期的產物,於一九五○至一九六○年代出現於美國,一九七○年代見於法國,至一九八○年後遍及許多地域。此種說法見於建築、文學批評和社會學等著作,特徵是失去對客觀世界的信念,增加了對正當或合法的過度懷疑。認為並無普遍的正當性,也沒有建立普遍客觀實在的基礎;主張以地域網路、社會和語言建構通觀的實在,從實行來驗證知識的效度。 所謂後現代即是不復相信知識和科學研究能促成進步,不重視整體而推崇分散(decentralization),強調地域的差別,並倡導變化;從致力於機械和金屬產品變成資訊工業;從重視生產改為提倡消費,並以消費量衡量經濟。趨向粗俗的建築和藝術品,愛好搖滾樂,對懷疑又生出懷疑,把感性集中在表面的精緻化,只生活在此時此地,但求目前快樂,幻想而不肯反省,毫無疑問的接受誘惑。 後現代不復認為實在是存在於觀察者之外,而以為社會實在是由語言組合而成;是語言支配了人,不是人應用語言。主體(人)成為文化和語言的中介。「現代」時期(modern)的客觀實在與主觀意向的對立崩潰,代之而起的是「自我參照」(self-referential)。後現代論者批評「現代論者」(modernist)之探討基礎形式和相信知識促成進步為「不當」。否認普遍的社會法則與個人的自我有別,只相信區域網路的互動,人成了關聯的網路。將權力和知識視為結構(structure)。把「理性」擴張到認識和科學之上的倫理與美學領域。 後現代思想強調分化與差別,對心理學也認為應重新觀察以重建專業知識,含著「解構」(deconstruction)和社會建構主義(Social Constructivism)的成分,主張重新解釋自我和系統的心理治療。 在「實際世界」中對差別的重新認識和不對稱的銜接或編織,使已成定式的實驗和統計法失去領導力,認為知識可以生自各種方法,抽象客觀和普遍性知識已不受重視,轉而崇尚生態的效力、社會用途和地域性。提倡知的形式,視生活之知高於理論知識。心理研究對象從「知者」(knower)轉變為「所知」(the known);從「知的主體」轉變到「所知的對象」;從認知歷程的心理學轉變到對自然觀察的認識。 後現代提倡 「敘述」、詮釋和解構,多方面研究品質和互動;研究不以客觀社會實在為全景,改用「協調」(negotiation)對話等方式,開明的接受實際知識。在社會心理學方面,以解構做為重建。總之主體自我不復存在於世界,而只存在於和別人的關聯中。心理學不再研究內在自我的實現,而重視個人外在的關係。後現代之心理學研究,是否可以稱為「後現代心理學」,尚須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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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後現代論與心理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