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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覺動作訓練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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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erceptual-Motor Training |
作者: | 王振德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知覺動作訓練」係為智能不足兒童所提供之一種專門化的訓練。早期致力於智能不足兒童教育之先驅者,如法國醫生伊塔德(Jean M.G. Itard),義大利醫生蒙特梭利(M. Montessori),咸認為兒童之動作與感官的發展是認知作用的起源,故特別重視感覺訓練,以逐漸形成知覺的認知過程。近三十年來,亦有學者主張加強知覺動作訓練,以促進正常認知發展。如美國心理學者凱巴特(N.G. Kephart)強調:行為發展始自肌肉活動,高層次的行為植基於低層次的動作,因此較高級的活動是以肌肉的活動為基層結構。他將學習的發展過程分為六個階段:(1)大肌肉動作期;(2)動作知覺期;(3)知覺動作期;(4)知覺期;(5)知覺概念期;(6)概念期。知覺動作期是個體發展學習能力之關鍵時期。一般兒童的知覺動作發展,在進入小學後,大都已具備學習讀、寫、算所需的技巧。智能不足兒童知覺動作的發展較為遲滯,因而影響其課業的學習,造成適應生活環境之困難,故需要特別加強其知覺動作訓練。 我國教育部於民國七十七年(1988)修訂公布之〔啟智學校(班)課程綱要〕規定,國民中小學階段之啟智學校或啟智班設有「知覺動作訓練」一科。其目標在:(1)訓練敏銳的接受刺激的能力,以發展接受相關知識的技巧;(2)養成熟練的動作技能,以促進靈巧與協調的動作反應;(3)獲得統整的感官知覺經驗,以增進概念形成與知能的運用。知覺動作訓練的內容主要包括:(1)大肌肉動作訓練:如坐、立、爬、跑跳、滾翻等;(2)小肌肉動作訓練:如剪貼、握拿、摺紙、著色等;(3)感覺動作訓練:如平衡、空間與方向、觸覺、味覺、嗅覺等;(4)知覺動作技能訓練:如視聽覺辨別、視聽覺記憶、手眼協調、形象背景之分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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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知覺動作訓練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