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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歸主流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ainstreaming
作者: 王振德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回歸主流」乃一種特殊教育的理念及思潮;自一九七○年代以來,特殊教育界興起一急速發展的運動,強調盡可能將殘障兒童與正常兒童安置在一起接受教育,此運動稱之為「回歸主流」。回歸主流代表一種特殊教育的信念,也是一種教育體制的調適。
  持有這種教育哲學信念的學者,反對將殘障兒童自正常人的生活及學習環境隔離,他們認為這樣會剝奪兒童家庭生活的經驗及減損其社會適應的能力。因此要求一般學校生活中,盡可能接納特殊學生,讓特殊學生有機會和正常學生在一起學習。
  從教育體制的因應過程中,回歸主流不僅是學生的回歸主流,也涉及制度的回歸主流。因此必須調整教育方案與支援性的服務,使特殊學生在普通教育制度中(即教育主流)亦能獲得妥善的照顧。
  回歸主流可依其統合的程度而分為三種形式:(1)物理空間的回歸主流: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在相同的學校設施中接受教育;(2)社交的回歸主流:由學校人員有計畫的安排殘障兒童與正常兒童的社交活動;(3)教學的回歸主流:在物理空間及社交活動的統合基礎下,接受特殊教育教師設計的個別化教學。
  美國特殊兒童委員會(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的代表會議曾對回歸主流提出一個綜合性的定義,頗具代表性。其內容如下:回歸主流係涉及安置特殊兒童的程序與過程,其基本信念為每一個兒童必須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下接受教育,以使其教育及相關的需要獲得滿足。此一概念承認特殊兒童具有相當廣泛的特殊教育需要,其接受特殊教育的密集程度及時間的長短也有很大的差異,所以連續性的特殊教育服務設施,應以特殊兒童的個別需求為依歸,做最適當的安置。最好的方式是特殊兒童與一般兒童在一起接受教育,在一般的教育環境下,再加上補救輔導仍無法滿足兒童的需求時,才能採取特殊班或隔離的學校教育等措施。
  根據許多學者的研究發現,特殊兒童安置在回歸主流教育方式中,益處如下:
  1.提供正常兒童的語言及社會行為模式。
  2.普通學校能提供更多適合特殊兒童需要和興趣的課程。
  3.與正常兒童一起參與各類廣泛的聯課活動,可減少特殊兒童的孤立與自卑,並增加正常兒童和特殊兒童接觸及了解的機會。
  4.可避免在教育安置中,因隔離形式所造成的標誌的負面效應。
  5.提供特殊兒童與正常兒童競爭的機會,能提高學業成就,進而增加對自我的肯定。
  回歸主流係一種富有理想的特殊教育安置方式。惟在實際運作中,須要有積極的準備,制度逐步的調適及專業人員,才有充分的條件達成回歸主流的理念,以嘉惠特殊兒童。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回歸主流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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