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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教育(臺灣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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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胡述兆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臺灣地區的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的正規教育分為4級,即學士、碩士、博士及不授予學位的3年制專科教育。圖書館學的學士教育始於民國44年(1955)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設立的圖書館學組,其後國立臺灣大學(1961)、輔仁大學(1970)及淡江大學(1971)分別成立圖書館學系及教育資料科學系。碩士教育始於1980年臺大圖書館學系設立的碩士班,淡江大學教育資料科學系則於1991奉准設立研究所碩士班,輔大於1994年改為圖書資訊系,並設立碩士班。博士班於1989年在臺大圖書館學研究所設立,也是迄1993年為止臺灣地區唯一的圖書館學博士班。世界新聞專科學校於1964年設立圖書資料科,招收日夜間部學生,學制3年,不授予學位,該校於1991年改制為學院,圖書資料科併入傳播管理學系資訊管理組,並於1992年停止招生。1995年重新開辦圖書資訊學系。 學士班之入學均須通過教育部舉辦的大學聯考。畢業要求各校大體相同,唯臺大有第二外國語的要求,其他各校則否。畢業學分數各校頗有差異,師大為154學分,臺大為148學分,淡江與輔大均為128學分,均含教育部所規定的48個必修學分在內。修完規定的學分數,各科成績及格,即可畢業,沒有畢業考,也不需學士論文。 碩士班之入學,均須經各校單獨舉行的入學考試及格,報考資格則不受限制,任何科系之畢業生均可報考,唯淡大碩士班分為A、B兩組,A組只限圖書館學系畢業生報考。畢業要求包括以下各項:(1)修業2至4年;(2)修畢所規定的學分,臺大為24學分,淡大為26學分,均不含寫論文的學分;(3)滿足第二外國語要求;(4)通過學科考試;(5)通過論文答辯口試。 博士班迄1993年只限臺大一校,其設置之主要目的是培育國內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系所的師資及儲備大學院校圖書館的館長人才。入學資格甚嚴,報考者須經審查其大學與研究所的學業成績合格,始得參加筆試,筆試分讀者服務、技術服務及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3科,每科須在60分以上,始得參加口試,口試通過者始為正式錄取。畢業要求包括5項:(1)修業2至4年,得延長兩年,即修業期間最多6年;(2)修畢18個學分(博士論文12學分不在其內),各科成績均在70分以上;(3)滿足第二外國語要求;(4)通過學科考試,考試科目在讀者服務、技術服務、資訊科學、圖書館管理、目錄學5科中任選4科應試;(5)通過論文答辯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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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教育(臺灣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