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根(羅傑) - 教育百科
培 | |
根 | |
( | |
羅 | |
傑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Bacon, Roger |
作者: | 馮朝霖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培根(1214~1292)是英國哲學家兼科學家,當代科學思想的奠基者之一,別名Doctor Mirabilis;生於英格蘭。早年在牛津大學文學院研究,並任教數年;一二四○年代早期曾前往巴黎,並在巴黎大學文學院講學;任教數年後,培根由於精通了偽亞里斯多德學派的著作〔祕密的祕密〕,使他的注意力轉到了科學上,特別是注意到科學亦能給予宗教輔助,此後科學才成為他的主要興趣。 一二五○年代,培根回到英格蘭,即沈浸在科學研究中;一二五二年左右,他加入方濟會,有一段時間獲准研究科學理論及實行系統化的觀察,包括光的性質和虹的自然現象。他繪出了眼鏡的製作方式,不久便付之使用;還利用針孔箱來觀察日蝕;培根亦是西方提出火藥製造精確方法的第一人。但他在方濟會的生活始終都不甚如意,一二五七年,由於他個人及宗教事務而與方濟會中其他修士及當權者有所衝突,被調往巴黎,如此雖未阻礙培根的研究工作,但對他個人而言,卻是一種形式上的監禁,再加上健康情況不佳,使他有與世隔絕之感。 雖然處在不順心的情況下,他仍完成了〔大著作〕(Opus Maius, 即Greater Work);書中充滿了培根慣有的道德狂熱。除了〔大著作〕外,培根後來又寫出了〔小著作〕(Opus Minus, 即Lesser Work)和〔第三著作〕(Opus Tertium)。在此期間,他還對曆法加以系統的論述。 一二七七至一二七九年,培根遭方濟會的監禁 ,理由是涉嫌「標新立異」;在他去世之前已被釋放。最後雖留下一本〔神學綱要〕,但已不能再與他當年的作品相提並論。 培根並不是火藥、眼鏡、望遠鏡等物品的發明人,但他的確了解這些物品的基本原理。他非常堅定科學理論的實用價值,並且將實驗與經驗界定為肯定或推翻思辯時的假設。培根在科學上真正的貢獻,也就在於做為一位科學思想家及綜合他人研究的方法,作出了貢獻。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培根(羅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