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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丘愛鈴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育部自七十八年(1989)委託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進行「研究改進我國大學入學制度及考試方法與技術」專案研究,以研究改進我國大學入學制度及考試方法;該中心於八十一年五月提出[我國大學入學制度改革建議書--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函送教育部研參實施。該方案屬入學方式者有「改良式聯招」、「推薦甄選」、「預修甄試」等三個入學方案,屬入學方案之配合措施者有「命題的改進」、「高中成績的採納」二項配合方案。茲分別說明如下:
1.改良式聯招:為顧及高中教學及大學選才兩種功能,改良式聯招具有三項特色。首先,考科方面分為「基礎科目」(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與「指定科目」(各學院或學系自訂○~二科)二種。基礎科目為所有學生必考者,其中之社會及自然可依學生主修社會組或自然組而分別考難易及範圍不同之試卷;指定科目係院系要求之特定或特殊能力。其次,各科成績採十五級計分,同避免學生計較分數,並有利於高中教學正常化。再者,採二梯次分發,其中第一梯次採第一志願分發,此構想乃提醒學生以興趣為填寫志願之考量,並能使各校招到就讀該校意願高的優秀學生;第二梯次則以統一分發的方式處理其餘的名額。2.推薦甄選:係指高級中學依據大學各學系選才之條件推薦應屆畢業生,經大學甄選入學。其特點為大學各院系可經由此一管道甄選適合各院系之特色或需具備特殊之才能性向的學生入學,並且由於全國每一高中每一班都可能會有學生得到推薦,有助於城鄉教育之平衡。其具體辦法為高級中學各自成立推薦委員會辦理推薦工作,訂定推薦作業有關原則及規定,以審查學生是否符合某一大學學系推薦條件,並決定推薦名單。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接受大學校院委託辦理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科目的學科能力測驗,依各大學校系所訂倍率(招生名額的倍數)及方式,按成績篩選出參加指定項目甄試的考生。大學辦理甄選工作亦須成立甄選委員會,訂定推薦條件甄選項目及方式,並將推薦條件及甄選辦法明載於招生簡章中。教育部已於八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宣布八十三學年度小規模試辦推薦甄選入學,前於同年三月三日發布[八十三學年度試辦推薦甄選入學大學校院方案實施要點],以為試辦本方案之依據。3.預修甄試:主要是開拓重考生及失學青年另一升學管道,除以國文、英文、數學等基礎科目作為及格考之考科外,並以大學一年級的某些基本科目作為主要甄試的科目,使入學之考量能符合實際。4.命題的改進:為了提高大學入學考試命題的品質,使其能正確反映學生的學習成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有系統地進行試題分析工作,建立各學科內容分析架構,編輯命題參考手冊,建立參考題庫及編製參考試卷等。5.高中成績的採納:分為參酌、檢定與採計三種方式,比單純加計的方式要有彈性。高中成績包括一般學科成績、藝能表現和操行表現。在推薦甄選管道中,學院或學系可採計或參酌高中成績,或以為其檢定的標準之一;在改良式聯招管道中,則可把高中成績插入分發流程中適當的地方。此配合措施,使大學入學考量高中學習成就,有助於高中教育正常化,也讓高中教師充分參與決定學生的升學。大學入學制度之改革係秉持漸進、包容與兼顧三個基本原則進行。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綜合歸納各項座談會、研討會、專案研究結論所提出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就是上述五個方案的整合。大學校院可藉由逐步調整的過程,經由多元入學管道,招收到適才通性的學生,以發揮大學校院之特色並引導高中教學正常化。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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