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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科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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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Formalwissenschaft |
作者: | 朱啟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形式科學是指探討對象存有時所具有的一般形式,並將由此所掌握的知識,作為預測對象的法則。因此可知是受了自然科學典範的影響。可藉康德(Immanuel Kant)對於形式的觀點,確切的來說明。 康德在論述知識之可能性時,即提到其形式條件。他認為知識源於經驗,但成於認知主體。而主體由於在感性的層次上具有認知形式,亦即能開展出時間、空間的感性認知形式,所以能整理直觀經驗中的繁雜,將繁雜形成具有抽象性質的觀念後,經過知性的範疇作用,成為井然有序的知識。以上的時間、空間、乃至於範疇,均是知識之所以可能的形式。在康德的學說中是認知主體認知時的必要條件,稱為形式。形式在此即具有抽離於一切個別對象的性質。失去了個體的差異性與個別性,企圖把教育科學建立為其有形式科學性質的,可以經驗與分析的教育科學理論為主。又在自然科學的影響下,韋伯(E.H. Weber, 1795~1878)、費希納(Gustar Theoder. Fechner, 1801~1887),和馮特(W. Wundt)等實驗心理學者試圖以嚴謹的自然科學方法運用於心理學的探究。墨以曼(E. Meumann)和賴伊(W.A. Lay)的實驗教育學也是這一思潮下的產物,試圖以觀察、實驗和統計的方法對教育現象作客觀的因果解釋。 至一九六○年代,在邏輯經驗論、批判的理性主義,及行為主義心理學推波助瀾下,量化分析與因果說明更廣泛運用在教育的科學探究上。當代屬於此派的學者,更試圖以自然科學及邏輯解析的方法,建立綿密的教育因果解釋系統,把教育實踐視為理論的技術應用,嚴格控制教育績效。這類論點在方法論方面,即把教育現象視同自然現象,認為可作抽離式的孤立探究,以免於將研究主體的主觀經驗含攝其中。故教育經驗因而也可以化約為素樸的自然事實,以作經驗的檢核。如經驗與分析學派所主張的,教育活動本身有些有法則可言,甚或可以預測。但這並不代表教育活動全部。即不能代表所有的教育活動,意謂無法用形式科學涵蓋所有的教育科學。且教育現象本身即富有歷史性與社會性,教育經驗也帶有強烈主動性與自然性,這些都不是科學方法所能確切掌握的。將教育科學視為形式科學,並未能確切地表達教育科學本身的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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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形式科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