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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教育(日本)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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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献洲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日本所謂的「同和教育」即是以消除部落差別待遇,創造真正自由平等的社會為目的之教育。部落係指日本封建社會最下層之身分制度,被歸類為「穢多」、「非人」,其生命尊嚴任意受剝奪。本來該在江戶幕府時代即應消除,但隨著歐美資本主義的引進,急速現代化的結果,迄今仍然存在。 迨一八七二年隨著「學制」之實施,雖然頒布了〔賤民解放令〕,聲明原部落民之身分地位,與所有人民平等,但是事實上直到今天,還未解決封建社會所遺存之蔑視賤民觀及「部落民差別待遇」的根本問題。 對於這種歧視,差別待遇,於一九二二年日本全國性的部落解放運動成立水平社,進行糾彈鬥爭,謀求撤廢差別歧視,史稱「水平運動」。一九四六年改組為「部落解放全國委員會」,一九五五年再改稱為「部落解放同盟」。根據「部落解放同盟」的資料,部落民生活在當今日本社會,還有下述多項明顯的情況:(1)失業率高達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2)高中之升學率比日本全國平均值低百分之五,中途輟學之比率亦較高;(3)平均壽命比一般人短十年;(4)六至八人中有一人能受大學教育,較諸全國平均值(三人中有一人)相差甚遠;(5)居住、遷移、就業、結婚及受教育等,均無法得到應有的平等待遇及自由,尤其就業飽受歧視。 同和教育之名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時而稱為「融和教育」,時而稱之為「同和教育」。一九四七年和歌山縣教職員組合有感於「同和教育」之名稱與侵略戰爭有關聯,而改稱為「責善教育」,另高知縣改稱「福祉教育」,而岡山縣教育委員會則改稱為「民主教育」,此外尚有「人權教育」、「部落解放教育」等名稱。不久,全國同和教育研究協議會成立,針對戰前以天皇為中心,國家體制支配下之「同和教育」,加以嚴厲批判,並將之重新定位為民主的「新同和教育」。一九六七年成立全國解放教育研究會,同和教育主旨不僅在於部落大眾之解放,其對象尚包含殘障者、在日朝鮮人、愛奴民族、沖繩縣民等可能被壓抑與被迫害的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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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同和教育(日本)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