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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而不恃 - 教育百科
為 | |
而 | |
不 | |
恃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俞懿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為而不恃是有所作為而不自恃以為有德或有功的意思。語見老子〔道德經〕第二章、第十章、第五十一章。老子認為自然生養萬物,是無心的施為,並不自恃有恩德於萬物,是「無所為而為」的崇高偉大精神。品德修養完美的人能效法自然這「施不望報」,雖有作為,卻不自恃有德有功。「為」字一般解作施為或作為,〔老子正詁〕的作者高亨以「為」是「施予」之意,與〔詩經‧鳧鷖篇〕所說的「福祿來為」的「為」同義,「來為」是「來施」的意思。〔禮記‧祭統〕說:「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也是以「為」作「施」意解,即是說賢者祭祀,但求誠心敬意,儀節周全,而不求祖先有所施於我。高亨並認為老子常用「為」作施予義,〔道德經〕第八十一章:「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聖人之道為而不爭」,上述二句中的「為」皆適於解作「施予」之意。聖人不為自身積聚財富,越是施予別人,自己越是富有;越是給予別人,自己所得越多;所以說聖人遵守施予人不與人爭的原則。其次「恃」一般解釋作「憑恃」、「矜恃」,高亨則認為「恃」應解作「德」,「不恃」就是不以為自己有德的意思。可由〔莊子‧應帝王篇〕所說:「化貸萬物而民弗恃」為佐證,聖人作育萬物而人民卻不以他為有德,「民弗恃」是民弗德的意思,即是人民不以為有恩。 在老子〔道德經〕中「為而不恃」常與「生而不有」(參見「生而不有」)並舉,用以說明自然素樸的性質是無知無欲,所以能生養萬物而不自恃有德,正可以用來矯治人性自尊自大的弊病。根據老子學說,人類原初天性應如自然一般質樸,但是耳目口鼻受到後天物質與社會環境的習染引誘,使得自我意識高張,一切以自我為重,自私、占有、自尊、自大的心理隨之而生。為了矯治這些人性的病徵,老子因而推崇自然無私作為的精神,希望人能效法自然,反璞歸真,由修道以實現完美的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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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為而不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