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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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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王寶祥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是大陸地區對小學生日常行為基本要求的規定,是根據〔小學生守則〕制定的。一九八八年八月十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試行稿)。該規範共二十條,內容如下: (1)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國旗、奏國歌時,要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2)尊老愛幼,友愛同學,平等待人。主動幫助有困難的人和殘疾人。要尊重他人的民族習慣。(3)尊敬師長,見面行禮,主動問好,要用尊稱,不直呼姓名。(4)孝敬父母,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正確教導,不任性;外出或回到家要打招呼。(5)待人有禮貌,會使用禮貌用語;不打架,不罵人;到他人房間要先敲門,經允許再進入;不打擾別人的工作和休息。(6)遇見外賓要有禮貌,熱情大方,不圍觀尾隨。(7)誠實,不說謊話,有錯就改;答應別人的事要努力做到;不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要還;損壞公物要賠償,拾到東西要歸還失主或繳公。(8)不挑吃穿,不亂花錢;愛惜糧食和學習生活用品,要節約水電。(9)穿戴整潔;經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早晚刷牙漱口,飯前使後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10)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逃學,有病有事要請假。(11)課前準備好學習用品;上課專心聽講,大膽發言,不懂就問,發言先舉手,回答問題聲音響亮;課間做正當遊戲。(12)課後認真復習,按時做作業,書寫工整,卷面潔淨,獨立完成;考試不作弊。(13)堅持參加課內外體育活動,認真做廣播操和眼保健操;讀寫姿勢要端正。(1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勞動,認真做值日,不怕髒、不怕累。(15)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物用品要擺放整齊,學會收拾房間、洗衣服、洗刷餐具、做簡單飯菜等家務勞動。(16)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是人行橫道;不在公路、鐵道、碼頭玩耍和追跑打鬧;不違章騎車。(17)乘公共車船要主動購票;主動給老幼病殘讓座;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秩序;觀看演出時不隨便走動,要保持安靜,演出結束時要鼓掌致謝。(18)愛護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和莊稼;不在建築物和文物古蹟上塗抹刻畫;保護有益動物。(19)不玩火、防觸電、防溺水、不做危險性遊戲。(20)要看有益的圖書、報刊、錄像(錄影帶);不吸菸、不喝酒、不賭博、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遇到壞人壞事要主動報告,敢於鬥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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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