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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ú hào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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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符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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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ú hào |
解釋:
顯示出特別意義,以供辨識的記號。如:「標點符號」、「注音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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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符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ymbol |
作者: | 朱啟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符號」是指以一種對象(object)代表另一種東西或觀念,具有意義的形式,成為所代表物的象徵。這種象徵性形式包括語言文字或圖形等。符號本身具有意義表現的觀點,可藉卡西爾(Ernst Cassirer)的學說加以闡明。卡氏由古代神話或部落傳說的角度出發,發現在一般神話中,語文作為表達的工具,具有其自身所代表的意義。卡西爾舉例說在古代中國,皇帝自身所具有的字號,或達官顯貴死時所受封的謚號,後世子孫或一般百姓均應避諱,在取名時不得與之重覆。這些文字本身具有神聖無比的地位,不得侵犯。又如家中長輩的名字亦有同樣的作用。同樣的,人們使用的工具,在古代社會中亦具有神聖象徵。卡西勒引用烏西諾(Herman Usener)這位神話學者之觀點指出,在希臘宗教及文學中,即有對器物崇拜的情況。如埃斯奇勒(Aeschylus)作品〔七將攻忒拜〕[Seven Against Thebes]中,當帕忒諾派斯(Parthenopaeus)指劍起誓,決心摧毀忒拜城時,帕氏崇拜他的劍達到「高於神之上,(高)於他自己的眼睛」的地步。另外如一些部落對斧頭和錘子如神明般的崇拜,均顯示這些實物或語文的意義。進一步說,這些具有意義的符號,即顯現神話中符號的地位。卡西爾之所以作這項考察,目的在於反省主體思維或創作活動中的主動性。他認為由邏輯或推論式的思維成果無法顯示主體的精神建構能力,只有從另一種思考,即神話的思維方式,才能看出人類思維活動中最原始的面貌。亦即在這些符號中,顯現了人類心靈活動中具有賦予它們存在的意義及原則。但對嘉達美(H.G. Gadamer)而言,符號與譬喻(allegory)具有動態辯證關係。中世紀以後,譬喻是要了解在事物或語文之後所欲表達的真理。故所欲表達的並不局限在該對象上;但符號之意義只能由符號自身去尋求,如在天主教儀式中,葡萄酒代表的是洗淨人們罪惡的寶血,喝了就能具如其實般的功用;又如十字架及聖經上的文字,都有自身意義。因而符號本身不可免的與一套形上思想相關聯,與不可見的世界有關聯性。德國的許多美學理論由於受康德(Imm. Kant)對「天才」(Genius)的詮譯所影響,認為一項藝術作品之特質在於顯現了創作者之意念,即作品本身只能以符號的方式去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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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符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
屬性: | 名 |
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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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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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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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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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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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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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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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詞: | 【號頭】 |
對應華語: | 符號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
hû-h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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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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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符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