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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意學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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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ǔ yì xué |
解釋:
語言學中研究語詞意義的一門學科。其課題包括聲音和意義的關係、詞義構成的因素、詞義演變的規律以及同音詞、同義詞、反義詞、多義詞等。也稱為「詞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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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語意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emantics |
作者: | 樓繼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語意學」就是專門研究「語言意義」(meaning of Language)的一門學問;屬於語言學(Linguistics)的一部分。 在英文中,語意學最早出現於一八九四年美國哲學學會的一篇論文〔反射的意義:語意學的論點〕(Reflected Meanings: A Point in Semantics)中。在早期,「語意學」除了對語言的意義的研究之外,還包含對語言意義在時間上改變的研究,也就是所謂的「歷史語意學」(Historical Semantics),通常稱為「比較語言學」(Comparative Philology);其中還包括自古以來便使人們產生興趣的「字源學」(Etymology)。直到一九○○年出版的〔語意學:意義科學之研究〕(Semantics: Studies in the Science of Meaning)一書,正式將語意學視為研究意義的學問,並且不再以歷史性的語意變化作為研究對象。 從事意義問題研究的除了語言學家,還有哲學家與心理學家,其中的界限很難加以區分。一般而言不外是運用科學或哲學的方法來研究語詞(words)、表語(expressions)、語句(sentence)、名稱(name)、記號(sign)、概念(concept)、含意(sense)、指稱(reference)或指謂(denoting)、真理(truth)、言語行動(speaking act)、意向(intending)等與語言意義相關的方面;而後以研究結果來回答究竟「什麼是意義」以及「什麼是意義的標準」這兩大問題。後者亦即是要問「語詞或命題(proposition)在什麼情況下具有意義」。 由於偏重的方向不同,對語意學的研究產生了許多不同的理論,如「指謂論」(denotative theory),代表人物有邁農(A. Meinong, 1853~1920)、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等人;以主張邏輯實證主義(Logical Positivism)的維也納學圈(Vienna Circle)為主要代表的「檢證論」(Verification Theory);從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休姆(David Hume, 1711~1776)以來就有的「觀念作用說」(ideational theory);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 1857~1913)的「記號理論」(Sign Theory)等。從這些理論,大略可以得出兩種語意學的方向:一種涉及語意的結構本身,著重討論語言的涵義(intension)或含意;另外一種則涉及語言之外與經驗相關的意義,討論的是語言的外延(extension)或指稱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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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語意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