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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同伐異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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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ǎng tóng fā yì |
解釋:
結合同黨,攻擊異己。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後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傳.序》:「自武帝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至有石渠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守文之徒,盛於時矣。」也作「伐異黨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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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黨同伐異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結合同黨,攻擊異己。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語出《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列傳.序》。後用「黨同伐異」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 △「結黨營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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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黨同伐異」意思是結合同黨,攻擊異己,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漢初採黃老治術,主張無為和崇尚自然等政治思想,但自漢武帝劉徹執政後,採納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一時間儒學興盛起來,學者經常聚集討論,以致宣帝時召集諸儒在石渠閣講論六藝。在評議《公羊》、《穀梁》時產生分歧,引發爭論,以致有「黨同伐異之說」。也就是觀點相同的人結為同黨,攻擊觀點和自己不同的。後來「黨同伐異」演變為成語,用來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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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 使用類別 用在「結同排異」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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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 近義成語 引繩排根、結黨營私 形音辨誤 同 「黨同伐異」及「結黨營私」都有勾結同黨的意思。 異 「黨同伐異」側重於勾結同黨以打擊異己;「結黨營私」側重於勾結同黨以謀求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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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列傳.序》及漢祖杖劍,武夫勃興,憲令寬賒,文禮簡闊,緒餘四豪之烈,人懷陵上之心,輕死重氣,怨惠必讎,令行私庭,權移匹庶,任俠之方,成其俗矣。自武帝(1)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2),至有石渠(3)分爭(4)之論,黨同伐異之說,守文之徒,盛於時矣。至王莽專偽,終於篡國,忠義之流,恥見纓紼,遂乃榮華丘壑,甘足枯槁。雖中興在運,漢德重開,而保身懷方,彌相慕襲,去就之節,重於時矣。逮桓靈之閒,主荒政繆,國命委於閹寺,士子羞與為伍,故匹夫抗憤,處士橫議,遂乃激揚名聲,互相題拂,品覈公卿,裁量執政,婞直之風,於斯行矣。
〔注解〕 (1) 武帝:漢武帝劉徹(西元前156∼前87),在位時文治武功鼎盛。改變漢初以來沿用的黃老治術,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2) 霧會:喻眾多的人、事物集聚一起。 (3) 石渠:西漢皇帝用來藏書的閣名。為蕭何所造,位於長安未央宮殿北。 (4) 分爭:分異爭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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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列傳.序》:「自武帝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至有石渠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守文之徒,盛於時矣。」(源)
02.《續資治通鑑.卷一二七.宋紀一二七.高宗紹興十五年》:「勘會數十年來學者黨同伐異,今當崇雅黜浮,抑其專門私己。」
03.《明史.卷二二九.趙用賢列傳》:「昔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號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
04.《明史.卷二四三.列傳.鄒元標》:「臣嘗語朝士曰:『方今上在沖歲,敵在門庭,只有同心共濟。倘復黨同伐異,在國則不忠,在家則不孝。世自有無偏無黨之路,奈何從室內起戈矛耶?』」
05.《明史.卷二四四.列傳.楊漣》:「五年,其黨大理丞徐大化劾漣、光斗黨同伐異,招權納賄,命逮文言下獄鞫之。」
06.清.王夫之《薑齋詩話》卷下:「繼以李、杜代興,杯酒論文,雅稱同調,而李不襲杜,杜不謀李,未嘗黨同伐異,畫彊墨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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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黨同伐異 |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