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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中世紀教會檔案管理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袁源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基督教於西元392年被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宣布為國教後,教會的勢力和影響遍布歐洲各國,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藝術等方面都占有重要地位。教會有其嚴密的組織,並設有法庭來審理婚約、誓約、合同、繼承遺囑和債務等案件,因此,教會在其活動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檔案。這些檔案是研究宗教史、司法制度史、經濟史、風土史和藝術史的寶貴史料,多方面反映了中世紀歐洲社會的面貌。
  西元4世紀中葉,羅馬城內的主教改稱為教皇成了整個教會的首領,在聖.羅倫薩大教堂建立了教皇檔案館,5世紀下半期,教皇檔案館遷移到拉特蘭宮。該館保存的檔案包括:有關教會事務的信件,來自教皇領地的信件和帳目,教會的會議紀錄,教皇的命令,有關教皇特權和恩賜的文件等。
  在中世紀初期,修道院已開始擁有重要的檔案,並設有專門的地方來保存這些檔案。這些檔案除包括抄錄和編寫的文獻外,還有大批的財產契據,如修道院所轄土地的詳細清單、賬目等。在各主教管區的主教也成立了主教檔案館,義大利索倫大主教檔案館,保存有珍貴的敕令匯存;都靈大主教檔案館,保存有西元981年以後的文件。法國的主教檔案館負責保管本主教管區的檔案,其中包括本區教堂的機構設置文件、神甫的任命文件、財產清冊、落發和神品授予典禮登記簿、主教私人會談紀錄、主教視察登記簿、主教會議或教區大會的會議紀錄;還包括有關神權和教區審判所的檔案,如警告、判決、訴訟、偵訊方面的文件、結婚許可證、會審紀錄簿、密封遺囑登記簿以及財產證書、契約、帳目和稅收簿等教會收入方面的文件。歐洲各國教會檔案館的文件,隨著主教、教堂和修道院特權的擴大而增長。由於教會的神聖而穩定有利於文件的長久保存,所以世俗封建主、國王以及王公貴族和私人往往把最重要的案卷放到教會檔案館保存。中世紀初期的檔案工作繼承了羅馬帝國的傳統,檔案工作與圖書館工作沒有嚴格的界限,檔案文件與圖書、珍寶放在一起;有的把檔案文件放在鐘樓上,有的放在地下室;有的放在祈禱室,有的放在密室裡,有的則放在櫃子裡或抽屜裡。由於紙張尚未傳入歐洲,各國使用的書寫材料,主要是羊皮紙。
  中世紀中期,教皇檔案館與圖書館分離,成為獨立機構,隨著教皇機關的增長,檔案館的數量也增加了,湧現出一些如醫院檔案館、教區議會檔案館,館藏範圍的擴大,積累了大量的社會經濟、藝術、教會建築等方面的檔案材料。
  中世紀末期,基督教分裂,天主教仍在歐洲占較大優勢。1612年,教皇保羅五世建立了梵蒂岡機密檔案館。館藏檔案由教皇機密圖書館收藏的檔案和教皇所屬各機關的檔案組成,對於研究封建社會的歷史,其有較大的價值和國際意義。由於君權的不斷擴張,教權逐漸被削弱,因此,梵蒂岡機密檔案館的建立是教皇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用集中檔案來對抗君權和教會的反對派。在很長時期內,這個檔案館一直是保密的,外人絕對不許接近。直到1879年,在紅衣主教赫根羅瑟的建議下,教皇利奧十三世宣布開放早期檔案的決定,此後,不少國家派研究人員前往羅馬,專門查找與本國歷史有關的檔案資料。
  中世紀歐洲教會檔案是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部分,具有寶貴的史料價值。進入18、19世紀後,有些教會檔案館被查封或沒收,但許多教會檔案館依然存在,其館藏對研究社會經濟、歷史和家譜仍很重要。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歐洲中世紀教會檔案管理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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