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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社會參與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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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hild Social Participation |
作者: | 黃意舒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兒童社會參與」廣義而言,指在兒童社會化的發展過程中參與社會的經驗,若經驗是愉快的,就會比較主動;就狹義而言,是環境中所提供兒童社會參與的機會與行為。 社會參與幫助兒童學習以社會所接受的方式表現行為、發展合理的良知、學習適當的社會態度,也可得到情緒的支持和學習客觀的評價自己等。 社會參與的發展是循序漸近的,大致而言,二歲以前是被動的,接受成人的愛與照顧,與照顧者產生依附的關係。 二歲以前的兒童多半獨自遊戲,與同儕在一起也互不相干,三歲兒在一起時互動仍不多,除非玩具被搶,三歲至四歲開始一起玩,同時會選擇自己喜歡的人。 進入小學之後稱為「黨派期」,社會參與的動機強烈,期望成為同儕團體的一員,而同儕團體也有組織、具結構性,且能持久。一直到青春期,才逐漸對同儕團體的熱度減弱。 社會參與的正向行為有合作、競爭、慷慨、憐憫、友誼、模仿、責任、奉獻等;負向行為則有反抗、攻擊、爭吵、嘲笑、欺凌弱小、驕傲、偏見、兩性的拮抗等,但是大多數不良的行為是暫時的,長大後多數會消除。 幼兒時期的社會參與影響社會化發展很大,進入幼稚園就讀的孩子,在教師的引導之下比較容易建立愉快的社會參與經驗,所以比沒有幼稚園經驗的孩子有較好的社會適應。如果幼兒時期失去與人們接觸的機會,學習做社會人便較遲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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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兒童社會參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